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银行保函一定要开户许可证(银行在为申请人开立银行保函时)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肇源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82364


二、项目名称:肇源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肇源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预算: 7,736,700.00元,控制价:7,35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地图编制。


3、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以上3名人员均必须具有的测绘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须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职称证书。


4、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磋商的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物业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工作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后不追加任何费用。


联系人:吴锋 联系电话:15734665500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肇源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肇源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肇源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国土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8年12月14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6390500(梁卫娜)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77,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招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的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中标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区县的采购管理办公室。萨尔图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81578。让胡路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888501。龙凤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237315。高新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8106016 。红岗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4192221。大同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6592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梁卫娜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90500


采购单位:肇源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肇源县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734665500


邮 编:163311


日期:2018年12月7日


项 目 需 求


工作内容


采购内容: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五项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包括耕地细化调查、批而未建的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及分等定级成果上图、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上图和设施农用地细化调查)、农房补充调查、统一时点更新等工作外业调查和内业数据库建设,承担成果质量检查和配合和省级预检、验收、国家核查确认和成果编制出版,配合市级汇总、接边等工作。


本项目服务内容如下:


1、坐标转换。


将本次调查所需的相关成果资料统一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制作工作底图。


利用国家下发的高分辨率航天遥感影像和工作底图,叠加经过坐标转换的调查所需的相关成果资料,进一步开展不一致信息细化提取工作,进一步丰富调查底图内容。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个图斑的地类、面积、界线、位置等利用状况,查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水利设施用地等建设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建设用地现状调查。利用现势性强的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及航空影像资料,对城市、建制镇、村庄等建设用地的利用现状进行细化调查;查清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4、土地权属调查。


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在土地调查成果图上,查清土地权属性质和权属界线。


5、专项用地调查。


(1)耕地细化调查。重点查清水域、湖区、林区、牧区范围内耕地的数量、质量、权属、分布情况。


(2)批而未建的用地调查。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在土地调查成果图上,查清其未建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


(3)耕地质量等级及分等定级成果上图。在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将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到土地调查成果图上,并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


(4)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上图。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标注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内,将新增的耕地后备资源图斑进行补充调查评价,并标注在土地调查数据库中。


(5)设施农用地细化调查。查清设施农用地实际利用情况和审批情况,标注在土地调查数据库中。


6、建立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


以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建设,以县级数据库成果为基础,市级组织建设市级数据库。实现全市土地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集成管理、动态入库、综合查询、统计汇总、数据分析、快速服务等功能。


7、农房补充调查。


在村庄地籍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农房补充调查,对原有调查成果进行修补测,将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升级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为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提供依据。


8、配合省级预检、验收、国家核查确认和成果编制出版,配合市级汇总、接边等工作。


9、统一时点更新。


三次调查数据统一时点为2019年12月31日,开展统一时点变更工作。包括土地利用、土地权属等变化情况的调查,以及相关数据库的变更。


10、调查成果汇总与编制。


(1)数据汇总与成果分析。


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成果,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以来各地类特别是耕地的数量、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镇村庄等建设用地以及设施农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2)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


基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并在服务平台上发布。编制市、区两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图集等,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的需求,最大程度地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


11、项目组成员须参加省级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并通过培训考核要求。


12、完成国家“三调”实施方案调整后的调查内容。


13、项目工期:


(1)2019年1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和初步完成内业资料梳理和外业调查工作。


(2)2019年3月底前完成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工作。


(3)2019年4月底前完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县级自检、市级复查工作。


(4)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将数据统一到12月31日调查标准时点,完成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汇总、分析工作。


(5)2020年12月底前,初步完成农房补充调查外业工作任务。


(6)2021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房补充调查各项工作。


(7)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农房补充调查县级自检和市级复核,完成市、县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1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