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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开户行行号合肥潜山路(徽商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行号)

案情介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20)皖0104执6144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李四洋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三郢路6号丁香家园11幢1001室售房挂户


身份证号:3406041978****2212


立案时间:2020-11-05


执行法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李四洋欠王惠借款本金350000元及截止2019年9月20日的利息88600元,该笔款项由李四洋于2020年1月224日前支付100000元,2020年2月至2020年12每月28日前支付5000元,2021年1月28日前支付45000元,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每月28日前支付5000元,2022年1月28日前支付45000元,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每月28日前支付5000元,2023年1月28日前支付83600元(转入户名:王惠,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潜山路支行,卡号:6217750910000197711)。如李四洋有任意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偿还,则王惠可就下剩全部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要求李四洋以未付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百分之十,自未付款之日支付逾期利息至款清时止;三、本案案件受理费9596元,减半收取4798元,由李四洋负担(该笔款项已由王惠垫付,李四洋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给王惠)。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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