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招租公告
本院在执行邱生林和何远才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何远才栽种于安岳县东胜乡金竹村4组、5组、9组、10组、11组、13组的柠檬果树及柠檬果树上的柠檬果进行了查封,以及对其以安岳县胜新旺柠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名义承包安岳县东胜乡金竹村4组、5组、9组、10组、11组、13组土地上的构建筑物予以了查封。由于被执行人何远才怠于行使管理职责,经合议庭研究,决定对以上财产的经营管理权进行对外承包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租标的:安岳县东胜乡金竹村4组、5组、9组、10组、11组、13组约700亩的柠檬果树,以及何远才所有的在安岳县东胜乡金竹村4组、5组、9组、10组、11组、13组土地上的构建筑物(具体以实际查看为准)
租金参考价:每年50万元。
招租标的权属所有人:何远才
招租人民法院:隆昌市人民法院
招租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10时
招租地点:安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竟租保证金:30000元
竟租方式:竟租人需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前将竟租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户名:隆昌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帐号:1293460297510002;开户行:中国银行隆昌金华路支行),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租金参考价方可成交,有多个竟租者的,以价高者得。
标的物展示:由竟租者自行前往安岳县东胜乡金竹村4组、5组、9组、10组、11组、13组了解柠檬果树的品质、瑕疵,以及构建筑物状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未看样的竟租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联系人:游九江,联系电话:16608325885
特此公告
隆昌市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安岳县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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