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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利农花园注册公司属于历下吗(注册公司)

在济南市甸柳庄,一楼全部变身商铺 刘勇摄


在济南如意街,一楼都改成了商铺 刘勇摄


一位商户正开车去送货 刘勇摄


山大南路一住宅二楼贴着广告 刘勇摄


济南市闵子骞路上,一楼小院变身做门窗的店铺 刘勇摄


济南市利农花园,一楼住户凉台改成了小超市 刘勇摄


在济南市利农花园,二楼窗户上贴着广告 刘勇摄


济南市利农花园 一楼凉台改成了小超市 刘勇 摄


“我们小区的不少业主都将房子租给企业当办公室了,给我们住户带来很多困扰。”近日,济南市利农花园的业主赵颖反映,不少小区住户“住改商”后影响了其正常生活。


这并不是个例。经济导报记者调查中发现,近几年济南居民住宅楼内开店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在一些商圈附近的小区,此现象更为严重,商户扰民等问题成为住户与商户针锋相对的矛盾点。


为有效解决“住宅商用”问题,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出台文件,再次明确“住宅商用”需全体利害关系业主书面历下同意。济南多部门将联动整治“住宅商用”乱象。


扰民的“住宅商用”


“现在我总感觉住得不安全,楼上楼下全是干公司的,进进出出的人特别多。”赵颖说,“在楼梯间内经常有不认识的人员走动,询问后被告知是到楼上公司办业务的。”


赵颖所住的利农花园位于济南市山大路,旁边就是国内仅次于北京中关村、深圳华强北的第三大科技市场。因此,不少入驻科技市场的公司都将办公地点或者仓库放到了利农花园。


“现在这些公司都很‘精’,从来不在楼上挂牌子,一般都是熟人领过来,像这种直接在窗户上打广告的都很少。”在利农花园小区,赵颖指着一花园扇二楼的窗户对经济导报记者说。


“这些公司有的都在这儿好几年了,整天乱哄哄的,搞得我们都休息不好。”同样住在这个小区的王芳无奈地说,因为入驻的公司多,小区里天天都出现很多陌生人,让他们很没有安全感。


在王芳看来,最大的问题是交通安全。“本来就是个老旧小区,停车是个大问题,不少公司大货车一利农旦卸货,就把整个小区的道路全堵上了。”王芳说,“而且来拉货的小三轮在小区里开得飞快,根本不管路上人多不多。”


这样的情况也出现在距离利农花园不远的国华经典小区。


“这个单元一共22户,但现在住着的居民总共不到10户,其他的都租给公司了。”在楼下,该小区的一居民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小区一共有400多套房子,现在用于开公司的差济南不多有一半了吗。”


“平时还好,一到周末和假期,这住宅楼里的辅导班就火起来了,楼道里到处是小孩上蹿下跳,都快烦死了。”家住利农花园小区的郭女士反映,去年暑假,她所在的单元楼开了两个辅导班,成天乱哄哄的,弄得家人整个暑假都没休息好。


企业图便宜搬进住宅楼


经济导报记者调查中发现,进驻住宅楼的企业,大多是刚起步的小规模民营公司。这些公司普遍选择临近商业繁华地带和交通枢纽附近的住宅小区作为办公场所。


“在住宅楼里办公,成本大大降低,仅租金方面,有的低于写字楼一注册公司半以上。”济南星闻科技的总经理秦大勇说,“除了这个办公室,我在隔壁小区还租了一套住宅当仓库。”


此外,住宅楼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水电气等都低于写字楼的费用。秦大勇给经济导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商历下业电费0.76元/千瓦时左右,民用电费只要0.56元/千瓦时。按每月用1000千瓦时计算,光电费就能省下200元。此外,同样是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科技市场利农附近的写字楼,租金每月达六七千元,而在附近小区住宅楼,月租金仅为2000多元。“光这两处就能省下1万多元,这都是纯利润。”


此外,小区住宅由于有很强的隐蔽性,无证照经营活动也比较泛滥。


在大明湖附近开了多个民宿的王强告诉经济导报记者,他没有任何证照,只是租下一套住宅适当装修后,就开起了民宿。属于“据我所知,周边民宿不少,而且都是挂在网上,一般都是客人来了以后接下就OK。”


按照规定,旅馆业为特种行业,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都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消防证,手续齐全后才能颁发营业执照。但王强表示,他没有任何证照。“不少周花园边开民宿的都没有相关证照。”


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此前王强曾被人举报遭到查处。“上次被查处后交了1万多罚款,将这个民宿停掉,然后又在其他小区租房子继续干。1万多的罚款与经营民宿的收入相比,还是可以接受的。”


物业公司也头疼


提起小区内的公司,很多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都觉得头疼。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多年的李明告诉经济导报记者,现在不少居民都有两套甚至多套住房,为了赚租金,他们肯定会往外出租。“至于是租给个人还是租给公司,毕竟是居民自己的事,我们也无权过问,只要入驻的公司严格遵守物业的各项规定就行。”


而入驻的公司因为噪音、污染等问题常常引来的邻里纠纷,物业公司也不好管理。


“我们虽有管理职能,但不是行政职能部门,不能强令公司迁出,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但管理部门往往又把‘皮球’踢回来,让我们物业来协调。”李明说,“所以,只能对住宅商用的公司加强管理,比如所从事行业不能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一旦影响左邻右舍,引发业主投诉的,不得已时会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关措施,限期让该公司迁出。”


按照规定,如果落户在住宅的商户到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需先由居委会出具《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而开这个“证明”,需要该栋单元楼的全体户主签字确认才可以。


“我在利农花园住了十几年了,从来没有人找过我签什么‘住改商’的字。”赵颖说。同样,无论是秦大勇还是王强,也没有找过租用房子的邻居进行签字。


经济导报记者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受访者对“住改商”持否定态度。


“我以前住的小区楼上就有家公司,公司业务倒不产生啥噪音,但那些员工的高跟鞋声、椅子腿蹭在地板上的声音,让人难以忍受。”济南市民曹玉希说。


“如济南果是在楼下开个小商超一类便民的商铺,这个字我会签,但如果是其他的就要看开的是啥公司了。”花园小区的居民朱先文说,“有些公司本身对公共设施的使用率就比较高。要是动不动就水管堵了或电闸跳了,周围住户也会跟着闹心。”


联动整治“住宅商用”


针对“住宅商用”的乱象,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关于规范“住宅商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通过规范“住宅商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住宅商用”的监管职责,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使非法“属于住宅商用”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减少住宅小区安全隐患。


如果业主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说明情况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全体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后,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在依法查处非法“住宅商用”行为上,《意见》提出建立存量非法“住宅商用”退出机制。在意见公布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内“住宅商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建档成册。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实行销号处理,对存量非法“住宅商用”限期退出。各区县政府要定期对“住宅商用”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检查,对未取得全体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擅自“住宅商用”的,各区县政府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取缔。


今后,济南将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有吗效整合运用商事登记、行政审批、企业资信、执法监管等信息资源,实现对非法“住宅商用”市场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各部门联动响应,注册公司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督促非法“住宅商用”市场主体或业主纠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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