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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反算法(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器反算)

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之前,劳务报酬没有所谓的预扣,实际发生直接分类计税扣除申报即可。






2019年新个税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一部分,和工资薪金一样计算,同时还实行了预扣制度。


劳务报酬所得,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里面是这样规定的







而工资薪金所得是这样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我们很多人对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比较熟悉的,毕竟长期以来,我们绝对多数人主要谋生手段还是找个公司朝九晚五的上班。




随着副业慢慢变成这个时代的基本诉求,很多人脑子里都浮现过这样一个情景,工作之余有一份自己既感兴趣,又能赚钱得小副业。你可能在朋友圈看到很多做微商的朋友,你也知道身边有亲戚推荐起了保险,你自己可能也利用自己的特长接了几个公司的代理记账。




这种非受雇,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在个人所得税里面我们叫劳务报酬所得,虽然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反算后,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都是综合所得的一部分,按年计税时候都是适用一样的税率表。







但是在平时的预扣预缴方面,劳务报酬的算法却不一样,不仅不一样,不同人群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方式上还有差异。




目前主要的有三种方式,今天就和大家具体分个人所得税享一下。




1、一般劳务报酬




之所以叫一般劳务报酬,这主要是和后面的两种劳务报酬区分开来,并没有特别的意思,一般劳务报酬的预扣预缴也就是我们日常运用和见的最多的方式,算法也是我们大部分人印象中的计算方式。




它适用的税率表就是我们熟悉的20%-40%的税率表,劳务如下:







具体怎么预扣呢?简单地说就报酬是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上面的税率表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计算的关键在于收入额,收入额和收入不一样,在劳务报酬预扣预缴这里,收入额和收入的关系如下:







很多人看到这里就要问了,你这个不对啊,明明个人所得法说了,劳务报酬所得、反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劳务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你怎么还在说800的事情?




这里大家要注意,在预扣预缴环节,劳务报酬收入额的计算和汇算时候收入额的计算本身就是不一样的。




大毛2020年6月接了个小程序设计工作,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块,劳务支付方在支付时候应该预扣多少个税?




收入超过4000,收入额=收入*80%=6000*80%=4800




比照税率表,预扣个税=4800*20%=960。




支付方代扣个税申报流程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里个人所得税面采集大毛人员信息,其所得中任职受雇从业类型必须选择其他。







2、收入填写选择劳务报酬(一般劳务报酬、其他非连续劳务)







3、税款自动计算后点击申反算报,这样就支付方就完成了大毛劳务报酬的申报工作。







2、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的劳务报酬


我们身边经常有同事、亲戚给推荐保险,我们通过他们买了后,保险公司会支算法付佣金,如果他们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那么他们取得的佣金收入就得按劳务报酬计算个税。

报酬



财税〔2018〕164号规定







所以,可以看到,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这项劳务报计算器酬,其预扣税款的方式就和我们前面说的一般劳务报酬计算方法大为不同。




1、收入额计算不同,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即:收入额=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




这和一般劳务报酬预扣环节按收入扣除800或者20%不同。







2、可以扣一个展业成本,这个一般劳务报酬并没有。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展业成本=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1-20%)25%


=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20%




3、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个税,和工资薪金算法一样,这就不同于一般劳务报酬的算法。




小A2020年3月开始在一家保险公司干营销员,前面几个月没开一单,直到7月说服了一个亲戚买了一单保险,当月佣金不含税收入10000。假设小A无其他扣除项。




保险公司在支付佣金时候扣多少个税?




收入额=收入*80%=8000


累计收入额=8000


展业成本=收入额*25%=2000


基本减除费用=5000*5=25000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月份数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8000-2000-35000,所得值为负。预扣个税为0。




申报时候采集信息为保险营销员













3、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反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实所得习生劳务报酬可以按累计预扣法预扣个税,这个和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一样,但是实习生劳务报酬没有展业成本一说。




A公司2020年7月招聘了一个全日制大学生小A实习,实习工资3000,按劳务报酬代扣个税。




小A的个税是多少呢?




收入额=3000*(1-20%)=2400


7月累计收入额=2400




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400-5000


=-2600




所以小A没有个税,不需要预缴。


系统如何操作呢?


首先还是增加个人信息。










注意,系统操作如果符合新政策条件,这里任职计算器受雇从业类型必须选择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只有选择了,计算才能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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