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从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降低经营成本、便捷登记、加大服务力度等方面出台了15项具体举措。各级政府一律查询不得为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设定前提条件,不得为个体工商户开申请展正常经营活动附加条件,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复工复产必备的口罩等防疫用品。要保障物流畅通,发挥电子商务类平台企业作用,为线上线下个体工商户特别是生鲜类经营者提供供需对接信息资源服务。
同时,《措施》提出通过减免社保、增值税、房屋租金、检测等费用,加大信贷扶持力度等,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市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或以雇主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3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在继续执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工商户增值税政策的同时,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征收率由大同市3%降为1%;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申请减免当年缴纳房产税、城个体镇土地使用税;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政府创办网上创业园、孵化园、商品交易网上市场、创业基地和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确受疫情影响的,免收2至3月份的租金;对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用营业执照的体温筛查仪等计量器具全部免费进行检测;对经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实行减免50%优惠。个体查询对个体工商户送检的产品在公示价格基础上减免50%,并免收加急费。运用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政策,发挥与财政激励政策、融资担保政策的合力作用,进一步发挥政策大同市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引导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申请金融机构按照“应贷尽贷、应贷快贷”的原则,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在便捷登记服务方面,个体工商户可登录山西省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在线办理设立、变更登记等业务,材料齐全合法的,当日办结,营业执照快营业执照递邮寄。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要进一步拓宽其活动场所和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在保障水电气供应的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许可备工商户案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的个体工商户,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1个月内办理。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前。
为维护公平发展环境,对不按规定执行价格收费优惠政策、加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重点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和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个体工商户。推进“互联网 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信用状况较好的个体工商户,降低抽查比例和频率,最大限度减少对个体工商经营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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