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个人所得税《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在本减免市稳定就业且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个税,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个税或社会保个人所得税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其中个税完税凭证中,当月正优惠政策常申报但出现缴纳金额为0的记录按个税正常缴纳情况计算。
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只要市民正常按月申报减免个税,即使个税的缴纳金额为0,也按个税正常缴纳情况计算,连续缴纳24长沙个月个税也可获得一长沙张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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