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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时间(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申报条件)

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


1.科技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企业服务便利化和“全网上、一站式”改革,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3.原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用户,用户名和密码等账户信息均已同步至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简要说明见附件。政务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常见问题等资料从“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指引”下载,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ljbpt/。


二、全面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科技管理部门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科技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严格按照评价条件执行评价程序,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营造公正、公开、公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3.企业对参与评价所提交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科技管理部门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及时提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


三、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过程管理和服务水平


1.科技管理部门广泛发动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开展自评,及时对辖区企业提交的评价信息在线形式审查。协助做好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季度监测和信息抽查工作,认真核实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


2.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需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并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填写季度调查数据,便于科技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


3.科技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和政策诉求,加大政策供给保障和落实力度,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非接触”政策宣传,在符合本地防疫要求前提下,依托特色产业基地、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区进行重点政策解读,提供精准服务。


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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