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升级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均可正常办理;(二)使用税控开票软件的纳税人可正常开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网上票(卷式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电子发票、二办税手车销售统一电子发平台票。
恢复办理业务时间
自2领票019年11月1日上午8时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含进驻政务中心税务局及其他部领票门的办税场所),以及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山东省统恢复增值税发票类业务办理。同时起网上,山东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发票平台查验平台、网上认证、山东省有办税奖发票摇奖系统、自助办税终端(增值税发票税务局类)、移动开票系统等将恢复服务。
业务办理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