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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陕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2-04-07 16:25 陕西省税务局


政策依据: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留抵退税的工作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公告,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力度。


优惠内容: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二、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根据14号公告内容,以上类型的纳税人只需满足以下条件便可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操作说明


纳税人以企业身份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anxi.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纳税人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后,系统自动判断分析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并对纳税人进行提示。提示内容如下图:



请您根据情况进行选择:


1.选择“不符合条件,不申请留抵退税”。则结束流程。


2. 选择“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系统跳转到“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页面。


3. 选择“符合条件,暂不申请留抵退税”则需您如实选择暂不申请的原因,若您后续需要申请留抵退税,可在【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进入申请页面(或通过搜索功能,输入功能关键字也可查询到此功能)。







选择系统预填后,请如实选择填写退税企业类型、申请退还项目、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划型等信息。(其中,国民经济行业一栏,系统为您自动预填;企业划型一栏,系统根据您填报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为您自动预填;上述国民经济行业栏次您可根据实际情况手动修改。)如您符合条件,“申请退还项目”可同时选择“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动修改。)如您符合条件,“申请退还项目”可同时选择“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



第三步:在留抵退税信息和本期申请退税情况模块,请仔细核实系统预填信息,如实勾选纳税人情况,显白区域允许修改。申请表第17行“本期申请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为纳税人本次可以申请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页面数据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下一步】即可完成申请,等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第四步:申请提交后,您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涉税办理进度查询】下查询申请文书事项的进度,也可进行撤销、删除、修改、进度跟踪等操作。




第五步: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在电子税务局主页“服务提醒”中通知您,您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涉税办理进度查询】模块查看或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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