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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税年度申报更正(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更正申报)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吓得小张赶紧来咨询: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结束,该如何进行更正呢?




小编给您整理了一份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结束后的更正流程,请查收!




详细步骤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






2、点击申报查询——已完成按钮,并选择对应年度从而进行更正申报。





3、点击申报记录详情——申报记录,下方的更正申报按钮





4、点击更正年度自行申报,则会跳出标准申报界面从而进行基本信息的修改和确认





5、点击标准申报后,在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对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当中有误的部分进行修改或者删除。








6、点击提示对话框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





7、标准申报——税款计算页面进行更正申报。





8、点击下一步,则会提示是否会进行补税或者退税。





注 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2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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