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省委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贵州省委改革办关于开展“一市一示范”和“一县一试点”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市县两级党委深改委为责任主体,聚焦要素市场化配置、国企国资、民营经济、城乡融合发展和重大民生关切等重点领域抓示范试点。明确试点实施期限和申报实施程序,要求市县两级党委深改委各申报实施1—2项改革试点,每年应至少研究1次改革试点工作。强调要坚持风险可控、封闭运行,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强总结提炼和完善规范。要求省委改革办负责协调推进,每年组织召开1次全省改革试点现场推进会。要加强督察考核、表扬激励和宣传引导,确保示范示出效果、试点试出经验。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彭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