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佛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网上申报)

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1.5%的用人单位:


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09]216号)规定,现就201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收工作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南海区行政区域内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在职职工人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均应缴纳残保金。


二、征收标准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1.5%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的80%缴纳残保金,按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部分按实际欠安排比例数缴纳。


三、缴款期限


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四、缴款方式


已签定《委托银行代扣缴地方税费协议书》的用人单位,由主管地税机关直接扣缴;没有委托扣费的用人单位,请前往地税征收大厅使用POS机刷卡缴款。


五、法律责任


对逾期仍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按每日5‰的比例加收滞纳金;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保障金和滞纳金的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10月16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