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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条例中的非正常损失(下列哪些属于增值税法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怎么办?


不管是现在企业的角度还是个人角度上,都不愿意看到非正常损失的发生,但是,不是事事都能尽如人意,如果真的不可避免发生了,企业应该怎么处理呢?不用担心,本文会为大家解决这个问题。


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购进货物付款时: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确认发生非正常损失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题分析


甲公司2018年11月购买了一批货物,货物不含税的价格为2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当期的货款已经全部用银行存款结清。后来,全部货物都已运回公司,不料,运回公司后当晚被人全部盗走,会计人员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购进货物时


借:材料采购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


贷:银行存款2340


确认货物被盗,发生非正常损失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2340


贷:材料采购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


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当期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按规定权限报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一个税法上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在这里要跟大家特别强调一下,企业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是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本文的分录以及案例分析也体现了这一点。


发布于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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