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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混镇邮政银行开户名称(勐腊邮政储蓄银行勐腊支行电话号码)


项目起拍价:406800450元人民币,保证金:21000000元人民币,增价幅度:2000000元人民币。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2018)云28执31号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月14日10时00分至2019年1月15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西双版纳勐海县光伏农业发电项目的资产及经营权(资产清单详见云南乾盛司法鉴定中心(2018)资鉴第(13227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及资产评估汇总表)


起拍价:406800450元人民币,保证金:21000000元人民币,增价幅度:2000000元人民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9年1月9日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该项目及资产在办理相关手续的变更和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依法应缴纳的税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的规定缴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1月22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帐号:13406135125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版纳大厦支行;开户行行号:104749025027,转账时务必备注:(2018)云28执31号)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委托社会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次拍卖委托的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包括:(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推广拍卖标的物等;(三)制作拍卖公告、须知等文书;(四)派专人协助法院办理资料整理、录入、上传、成交确认手续等;(五)协助做好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六)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云南乾盛司法鉴定中心(2018)资鉴第(13227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举报监督电话:0691-2585573


联系人: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691-219230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113号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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