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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所属章节】


《经济法》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


【知识点】善意取得制度


1.《物权法》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3.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4.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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