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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


2020年2月10日0-24时,海州区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进一步排查可能存在的密切接触者,发挥群防群控优势,需寻找除已确定的密切接触者以外的可能密切接触人员。


新增病例1基本情况:患者张某某,女,49岁,在职职工,现住海州区万山城市花园。目前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1月29日-31日,居家;


2月1日,10:30步行前往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期间戴口罩,后居家;


2月2日,居家;


2月3日,16:30步行前往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随即收治入院隔离,期间戴口罩。


新增病例2基本情况:患者姜某某,女,47岁,无业,现住海州区常乐新村。目前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我区已经对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到的该例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需要调查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29日,居家;1月30日,上午居家,17:00骑电瓶车到家得福超市(新孔路店)买菜,期间佩戴手套、口罩,未与其他人员接触交谈,17:30回家后居家;1月31日-2月1日,居家;2月2日,上午居家,下午14:00骑电瓶车到家得福超市(新孔路店)买菜,期间佩戴手套、口罩,未与其他人员接触交谈,14:30回家后居家未外出;2月3日,居家;2月4日,被追踪为密切接触者,由洪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救护车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江苏连云港市2月9日新增病例基本情况:患者杨某,男,30岁,在职职工,现住连云港市海州区朐阳街道丁庄村纪庄组。目前在连云港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徐圩新区、海州区已经对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到的该例密切接触人员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需要调查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31日,开车到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停车场停车,妻子和女儿下车拿衣服后步行至海州批发市场,患者在二院停车场短暂停留后开车到海州宝利街停车场(西侧)停车,等妻子和女儿逛完街开车回家,患者自述一直未下车;中午一家三口到光辉路煤炭医院家属区的叔叔家就餐,晚上回家吃饭。2月1日,自驾和妻子先到南极路鲜果园送口罩给客户,随后到悠然居给客户送水果哈密瓜,结束后开车回家,自诉一直未下车。2月2日,白天居家未外出;晚上6点和妻子到光辉路煤炭医院家属区的叔叔家,吃完晚饭后回家。2月3日,早上自驾车从海州到徐圩街道香河村,工作至下午4点多后,回到香河村父母家。2月4日,上午先后至香河村卫生室、徐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9点自驾车返回海州家中。2月5日,在海州家中未外出。2月6日凌晨2点,自驾车到市二院发热门诊就诊,被收治住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未追踪到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拨打所在街道(镇)电话进行登记(见附件)。2.相关人员不得外出,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与家人做好隔离防护,监测体温至自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该患者的密切接触史。3.相关人员需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医护人员陪同乘坐指定车辆到定点医院就诊,外出就诊全程需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居家隔离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海州区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0518-80703575;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8-85606087。感谢您的理解、支持,有了你们的紧密配合,我们一定能战胜疫情!


海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南通


据省卫健委2月10日上午发布:2020年2月9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4例,治愈出院72例。南通市新增1例:袁某珍,女,72岁,现居海门市三厂街道钟楼新村,退休职工。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其小姑黄某珍1月20日发病,2月4日确诊为新冠肺炎。2月3日自感乏力,2月4日海门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入院后测体温37.7℃,CT提示右肺上中叶、左肺炎症,2月9日确诊。现收治于海门定点医院,病情平稳。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9日无外出;


1月29日晚16时30分其侄女到家中拜年并共进晚餐;


1月30日7-8点到三厂市场买菜(戴口罩),其子回家吃中饭;


1月31日其前儿媳来家看望,并在家吃午饭;


2月1日在家无外出;


2月2日上午7-8点去三厂市场买菜(戴口罩);


2月3日在家无外出;


2月4日上午10点由其子开车送至海门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车的患者夫妻、其子、孙4人均戴口罩)。


(备注:三厂菜市场买菜以买蔬菜为主,其间去过小忠兔子肉店买过肉。)


请与上述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接受当地组织的隔离观察,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2月9日24时,南通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3例,其中海门市10例。


指挥部提醒:疫情还在持续,形势依然严峻,不可盲目乐观、麻痹大意。广大市民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南通市、海门市《关于实施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的通告》等各项规定,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特别是各类企业,面对返工复工高潮,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按复工标准、审批程序,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海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以下是江苏省新增确诊病例详细情况


南京


患者一,女,24岁,现住南京市玄武区,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其母(已确诊)1月24日转至南京市公卫中心隔离治疗。患者1月24日至1月30日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月30日至2月7日在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2月7日采集其标本检测为阳性;2月8日由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目前症状较轻,病情平稳,为普通型病例。


患者二,女,73岁,现住南京市浦口区,接触史不详。2月6日夜出现不适症状;2月7日由其子驾车送至医院急诊就诊,后被转至发热门诊,当日由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目前症状较轻,病情平稳,为普通型病例。


患者三,男,10个月,现住南京市建邺区,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1月22日随家人自驾车前往淮安探亲,1月27日回到南京;因其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2月8日由其父母陪同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目前症状较轻,为轻型病例。


患者四,男,15岁,现住南京市江宁区,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1月21日至23日随父母自驾车到淮安市舅舅(淮安市确诊病例)家;1月23日返回南京;1月24日晚与家人聚餐;1月25日到亲戚家拜年、聚餐,返家后一直到1月30日居家未外出;因其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1月31日下午由专用车转送至集中隔离点;2月7日由专用车转送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目前症状较轻,病情平稳,为普通型病例。


患者五,男,30岁,现住南京市鼓楼区,有武汉旅居史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1月24日从湖北孝感乘坐动车D2214于16时59分到达南京南站下车后乘网约车回到家中;1月25日11时30分左右,步行前往苏果超市(和燕路111号),12时离开苏果超市到达奥悦宾馆门口买菜后回家;1月26号11时20分左右步行到达好又多超市(鼓楼区黄家圩29号),11时40分左右步行到达苏果超市(和燕路111号);1月27日居家未外出;1月28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步行前往黄家圩社区报备湖北接触史;1月29日起一直居家未外出;1月31日出现轻微不适;2月5日因知悉湖北聚餐的亲戚为确诊病例,社区将其移至区集中隔离点,2月8日由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目前症状较轻,病情平稳,为普通型病例。


患者六,男,76岁,现住南京市鼓楼区。1月21日出现不适症状,自行服药未就诊;2月6日有低热,未就诊;2月8日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被隔离治疗(其子一家曾去温州探亲);2月9日由专用救护车转送至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目前症状较重,病情尚平稳,为普通型病例。


无锡


患者一,女性,23岁,居住在梁溪区崇安寺街道进士坊巷东河头巷。1月23日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作为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开展医学观察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已排查该病例密切接触者20人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二,男性,75岁,居住在滨湖区蠡湖街道蠡湖国际公寓。1月23日同家人自驾车前往安徽老家,当日回锡。2月3日因骨折到医院就诊,2月4日出现发热症状,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已排查该病例密切接触者68人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三,女性,34岁,居住在锡山区东亭街道首创隽府,为无锡1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开展医学观察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已排查该病例密切接触者3人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四,女性,23岁,居住在新吴区旺庄街道春潮花园三期,为无锡1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开展医学观察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目前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已排查该病例密切接触者5人实施医学观察。


徐州


患者一,邓某某,男,39岁,住睢宁县睢城镇星河湾,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9:30-10:30许在红叶路港华燃气营业厅办理业务。1月23日12时许曾在人民东路国花园饭店就餐。1月24日9时左右分别在天马装饰城路边、新华书店旁旭旺超市购物,10:10-10:40在星河湾小区西门百盛润家超市购物。1月25日-29日正常往返家和单位。1月30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二,王某某,男,50岁,住睢宁县邱集镇大主村,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18时许在兴美广场4楼就餐,1月23日-29日期间正常上下班。1月30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三,李某某,男,43岁,住邳州市建设南路蔬菜公司宿舍北楼,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中午曾在邳州市锦华大酒店就餐。1月23日上午10时许在乐辉超市购物,1月24日-25日居家未外出。1月26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苏州


患者一,女,37岁,现住苏州张家港市杨舍镇东莱徐丰社区。1月11日至1月16日,乘飞机前往泰国旅行后返张家港,1月17日至1月24日,在所属公司上班,1月25日至1月27日,数次前往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探望亲属,1月28日至2月6日,数次前往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探望亲属,2月7日自驾前往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后由救护车转往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患者二,女,22岁,现住苏州昆山市玉山镇开心公寓。从事销售,1月15至1月18日,在玉山镇昆城广场工作,1月19日至1月21日,在玉山镇吾悦广场工作,1月22日居家,1月23日至1月28日在玉山镇昆城广场工作,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至昆山市中医医院就诊后缓解,1月30日居家,1月31日至2月1日在玉山镇昆城广场工作,2月2日居家,2月3日再次至昆山市中医医院就诊,后由救护车转往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患者三,女,65岁,现住吴江区松陵街道友谊村。1月15日坐大巴至宿迁探亲,曾参加婚宴,1月27日乘私家车返回吴江后居家,2月3日因偏头痛至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就诊,2月4日至2月7日居家,2月8日出现发热症状,至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就诊,后由救护车转往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南通


患者一,鲁某某,男性,58岁,现居海门市高新区港南小区,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9日CT示右叶及左肺上叶炎症,2月10日确诊。


患者二,黄某某,男性,17岁,现居海门市开发区通源新村,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接触史,2月9日CT示右中下肺炎症,2月10日确诊。


连云港


患者一,女,49岁,现住海州区,其密切接触者中,有人曾与武汉来连人员有密切接触史。1月30日起,患者先后出现轻微流鼻涕、发热、咳嗽咳痰等症状。2月3日,至市一院就诊,被收治入院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目前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患者二,女,47岁,现住海州区,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2月7日,自感身体不适、低烧,下午被送至市一院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目前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泰州


患者一,男,76岁,现居住在靖江市靖城街道胜利街53号,与2月10日泰州靖江市一例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系兄妹关系。患者2月6日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晚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二,女,42岁,现居住在靖江市靖城街道阳光国际凌云丽景小区,系2月10日泰州靖江市一例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的女儿。患者2月2日出现鼻塞、流涕、咽痛症状,2月4日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晚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三,男,45岁,现居住在靖江市靖城街道阳光国际凌云丽景小区,与患者二系夫妻关系。患者2月3日出现咽痛、流涕症状,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4日晚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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