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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银行开户收费表(中国银行北辰支行营业时间)



一、阶段性免减缓社会保险费


1.政策范围


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


2.申报条件


✔免征: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减征: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宗教团体等),减半征收2020年2月份至4月份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缓缴: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人数减少不超过2020年1月份5.5%(不含新增退休)的,与职工协商一致,可申请缓缴减免政策执行期内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3.经办流程


✔免征、减征:无需企业办理手续,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时,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按照单位类型进行减免。


✔缓缴:申请缓缴的企业,应填写《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申请表》,提供与参保职工协商一致的凭证材料,向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的,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缓缴企业签订缓缴协议、办理缓缴手续。缓缴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前补齐申请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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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方式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辰分中心征缴科


电话:26393703


联系人:邱岳


北辰区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电话:26391270-8103、26391270-2017


联系人:韦蔓


二、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No.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报、直接付”经办规程


1.政策范围


符合条件的防疫物资生产保障企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企业、供应群众生活必需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以及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企业。


2.补贴标准:


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的上年度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3.办理流程:


无需企业申报,区人社局结合本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实际需要,通过联网数据和经办系统核实企业裁员率、参保情况、信用等级、账户信息,核实相关情况后安排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区人社局履行必要内部程序后拨付资金。


4.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社局失业管理科


✔电话:26391047-8204


✔联系人:吕飞跃、刘健鑫


No.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键申报”经办规程


1.政策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


2.补贴标准:


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的上年度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3.办理流程:


①企业登录天津人社局官网,进入“天津市社会保障网上大厅”,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用户名、验证码和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系统”。




②点击公告栏下方“我要申报”。


③核对信息后,点击复选框承诺事项,点击“我要申报”。



④申报成功,返还首页(以上4步为企业操作)。



⑤区人社局通过金保二期系统查看企业申报信息,通过联网数据和经办系统核实企业裁员率、参保情况、信用等级、账户信息,核实相关情况后安排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区人社局履行必要内部程序后拨付资金。



4.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社局失业管理科


✔电话:26391047-8204


✔联系人:吕飞跃、刘健鑫


No.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规程


1.政策范围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劳务外包企业或《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


2.补贴标准:


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的上年度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3.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参保区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劳务派出(外包)协议、与实际用工单位注明返还资金归属的协议书(需双方单位加盖公章)以及双方单位盖章确认的派遣(外包)人员汇总名单。


区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审核通过后安排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区人社局履行必要内部程序后拨付资金。


4.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社局失业管理科


✔电话:26391047-8204


✔联系人:吕飞跃、刘健鑫


三、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政策要点


2020年,我市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电话:26391270-8101


✔联系人:张静


四、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No.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范围和条件


本区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户籍地不限),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2.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申报要件


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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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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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吸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4.经办流程


①本区中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稳定就业满3个月后(以参保缴费时间为准),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②区人力社保局通过人社信息系统审核相关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申请企业;


③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人力社保局将于申请次月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到企业。


5.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部门


✔联系人:王铮


✔电话:26391047-2010


No.


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本市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1.补贴范围和条件


本区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含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


2.补贴标准


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0%,社保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企业缴费部分。


3.申报要件


①《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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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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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银行工资发放凭证;


④《天津市社会保险综合业务处理单》单位缴费人员增减表复印件(首次、新增或减少人员提供);


⑤《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


⑥生产经营相关凭证;


⑦其他相关材料。



提取码:t352


注:我区各类企业首次申报还需提供的以下要件:


①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年度利润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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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天津市科技型企业认定证明;


③大学生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④各类企业吸纳的大学生(新增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大学生创业企业法人还需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于申报补贴前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部门申请资格确认。


4.经办流程


①各类企业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②区人力社保局通过人社信息系统审核相关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申请企业;


③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人力社保局将于申请次月1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到企业。


5.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部门


✔联系人:王铮


✔电话:26391047-2010


五、给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补贴范围和条件


灵活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不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含本市生源和本市院校外地生源)。


2.补贴标准


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给予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额三分之二的补贴。


3.申报要件


①身份证


②学历证明


③灵活就业在职证明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④《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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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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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办流程


①高校毕业生持学历证明、身份证、灵活就业证明(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材料到户籍地镇街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填写《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协议》。


②联系区人社局就业科认定大学生身份后即可向户籍所属镇街劳动保障相关部门申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5.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失业管理科(补贴发放)


✔联系人:刘晓雯


✔电话:26391047-2010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科(身份认定)


✔电话:26391047-2004


六、给予创业支持


No.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


1.贷款范围和条件


①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休学);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


2.贴息标准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


3.申报要件


人社系统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②营业执照。


担保公司所需的材料


经办银行所需的材料


4.经办流程


①申请


a.符合条件的个人将申请材料以照片或扫描的形式发送到所属镇街劳动保障相关部门邮箱,提出申请。


b.属地镇街将四联表电子版发至申请人邮箱,将申请信息填写完整后,传回镇街邮箱。


备注:疫情期间采用的四联表为电子版的临时件,待疫情结束后,申请人必须配合将以上申请材料的原件补齐,并将四联表替换为纸质版重新盖章,留档保存。


②审核


a.各镇街针对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b.区人社局失业管理科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


③发放


担保机构所需材料齐全后方可签订合同,办理进件等事宜;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5.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失业管理科


✔联系人:刘晓雯


✔电话:26391047-2010


No.


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


1.补贴范围和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含休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在本区租赁房屋或工位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自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享受创业房租补贴。


2.补贴标准


租赁房屋创业的,每月1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带动1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同),每月再增加500元。每月最高2500元。租赁工位创业的,每月300元。在此基础上,带动1人以上就业,每月再增加300元。每月最高600元。对实际房租租金低于创业房租补贴的,按实际房租金额予以补贴。


3.申报要件


①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资格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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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房屋租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涉农地区可提供镇政府开具的场地证明复印件);


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


④《天津市创业房租补贴申请表》、房屋租赁费发票(注明房租缴费期限)、生产经营凭证、纳税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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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办流程


①资格确认。创业者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资格确认。


②核查。区人力社保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查和核实(疫情期间,可通过电话问询、微信视频、承诺制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③确认。核查合格的,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④补贴申报。创业者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房租补贴申报。(疫情期间,企业申报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可适当延长补贴申报时限)


⑤补贴核定。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带动就业人数等核定补贴标准。


⑥资金拨付。区人力社保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5.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部门


✔联系人:赵莹


✔电话:26391047-2010


No.


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范围和条件


本区首次返乡入乡创办企业的大学生、农民工,2019年1月1日以后首次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正常经营满1年,带动就业1人以上并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费。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毕业后5年内的毕业生。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


3.申报要件


①《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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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大学生创业者需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4.经办流程


①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在首次登记注册企业2年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②区人力社保局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带动就业人员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情况,形成审核意见并告知申请人;


③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人力社保局于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企业银行账户。


5.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部门


✔联系人:赵莹


✔电话:26391047-2010


七、鼓励企业招用农民工


1.补贴范围和条件


本区各类企业吸纳农民工(外省市农籍和本市有承包土地的人员)。


2.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招用农民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最高20万元。


3.申报要件


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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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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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农民工身份证明(外省市农民工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电子照片、本市农民工提供承包土地证明)等材料。


4.经办流程


①本区各类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以参保缴费时间为准),向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②区人力社保局通过人社信息系统审核相关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申请企业;


③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人力社保局将于申请次月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到企业。


5.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部门


✔联系人:张然


✔电话:86912619


八、给予企业返岗复工包车费补贴


1.补贴范围和条件


通过包车、拼车接回外省市农民工的本区各类企业。


2.补贴标准


按照包车或拼车费用50%给予企业补助。核算后,每人低于300元的,据实补助;高于300元的,按照每人300元给予补助。


3.申报要件


①《包车(拼车)费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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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接返外省市农民工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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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包车或拼车凭证及开支发票;


④企业营业执照;


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农民工身份证明(外省市农民工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电子照片、本市农民工提供承包土地证明)等材料。


4.经办流程


①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②区人力社保局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③审核通过的,区人力社保局将于申请次月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


5.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部门


✔联系人:崔晓汀


✔电话:86912616


九、支持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


1.线上培训申报范围、


条件和补贴标准


我区各类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返岗前停工、外地职工返岗后隔离和职工业余时间,组织所属一线参保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


2.以工代训申报范围、


条件和补贴标准


我区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生产并对技能岗位新入职或转岗一线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最长3个月。


3.申报要件


详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4eIl2vEelb9QmSPHw_betg


4.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部门


✔电话:26819160


十、给予线上招聘补贴


1.补贴范围和条件


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贴标准


每成功介绍就业1人给予300元补贴。


3.申报要件


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申报表》(含职业介绍成功员工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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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企业营业执照;


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流程


①补贴申请。对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线上免费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成功就业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职业介绍成功人员上岗满3个月后,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②资料核实。区人力社保局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③资金拨付。审核通过的,区人力社保局将于申请次月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到企业。


5.联系方式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部门


指南中所涉及政策除有明确时限规定外,有效期均至疫情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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