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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商银行开户行联行号(农商银行开户行联行号查询)

证券代码:601825 证券简称:沪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力、行长顾建忠、首席财务官姚晓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南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且未经审计。


4、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


5、除特别说明外,本季度报告所载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为本集团合并数据,均以人民币列示。“本集团”是指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公司”是指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9,644,444,445股计,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5.08亿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2.4 补充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5 资本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2.6 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2.7 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2.8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2.9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2.10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始终围绕“普惠金融助力百姓美好生活”使命与建设服务型银行战略愿景,持续推进“坚持客户中心、坚守普惠金融、坚定数字转型”核心战略,深化客户发展,对接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严守风险底线,业务经营保持平稳良好的发展势头,资产质量表现优异。2021年8月19日,本集团在上交所主板正式挂牌上市,标志着本集团上市公众银行之路正式启程。


盈利水平显著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81.52亿元,同比增加14.79亿元,增幅8.87%。其中,利息净收入143.30亿元,同比增加11.62亿元,增幅8.83%:利息收入304.49亿元,同比增长11.34%;利息支出161.19亿元,同比增长13.68%。非利息净收入38.22亿元,同比增加3.17亿元,增幅9.0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7.89亿元,同比减少2.85亿元,降幅13.72%,主要受减费让利等因素影响所致;其他非利息净收入合计20.33亿元,同比增加6.01亿元,增幅42.02%,一是由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估值增加,二是因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增加。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母净利润76.68亿元,同比增加13.64亿元,增幅21.66%。在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情况下,利润增长主要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上升,因此适度增加拨备计提以充分覆盖风险,今年以来,疫情影响有所减缓,资产质量有所好转,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3.55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生业务及管理费54.23亿元,同比增加8.37亿元,增幅18.26%。成本收入比29.92%。


经营规模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1,163.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93.51亿元,增幅5.62%。贷款和垫款总额5,942.1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35.40亿元,增幅11.97%;吸收存款本金8,034.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44.42亿元,增幅7.27%。


资产质量表现优异。本集团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截至报告期末,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为53.2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0%。贷款拨备覆盖率为464.90%,较上年末上升45.73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4.17%,较上年末上升0.03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维持在较高水平。


资本充足水平保持良好。本集团持续加强资本管理,截至报告期末,集团资本充足率15.72%、一级资本充足率13.5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48%,各级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8月本集团成功登陆A股主板,IPO募集资金进一步增强了资本实力。


创新管理工具,提升组织效能,扎实推进战略落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本集团以董事会制定的2020-2022年发展战略规划为引领,创新运用OKR管理工具统筹推进战略实施。聚焦战略重点目标,建立起“高管层—总行部室—分支行”三级战略OKR任务分解传导体系,定期开展“红绿黄”亮灯评估,在集团内部形成战略执行的公示、围观效应,激发干部人才队伍干事创业的干劲和活力,不断提高组织战略效能,推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1)公司金融深耕本地、聚焦区域,服务实体经济能级提升


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公存款(含保证金存款和其他对公存款)余额4,000.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81%;对公贷款余额3,430.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53%。


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助力上海城市高质量发展,聚焦“五个新城”1建设,推进与新城建设相关区政府战略合作签约,制定“五个新城”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五个新城”信贷项目专属推进机制。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针对长三角特色产业集群,形成总行长三角金融总部与昆山、嘉善两地机构网点“一体两翼”的服务格局,持续深耕长三角业务。聚焦临港自贸新片区,为区内企业提供“专属通道、贸易收支便利化、重点行业服务升级、政策定制化产品”四大服务,推出“临港园区科创贷”等专项方案。


1“五个新城”是指上海市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五个新城。


本公司建立对公客户分层营销管理机制,落实总行级战略客户名单制管理,聚焦供应链、产业链、生态圈金融创新领域重点客户,加强一户一策和行业研究。与上海市江苏商会、上海市安徽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总数33.19万户,较上年末增长3.36%。


本公司积极推进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运用“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金融科技手段,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效率。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向上下游小微企业延伸服务,扩大长三角小微企业服务覆盖面。


报告期内,本公司落地4单创新项目,具体包括:全国农商银行首单全额现金要约收购交易管理项目、首单绿色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项目;本公司首单存续债券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项目、首单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主承销项目。


(2)普惠金融赋能社会治理,“三农”、小微、科创特色彰显


报告期末,本公司涉农贷款余额661.91亿元,其中,政策性农担保当年累计发放贷款上海市场占比54%,始终位列同业第一。“两增两控”口径授信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518.08亿元,较年初净增111.72亿元,增速27.49%。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476.0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2.31亿元,增幅34.57%。


22021年普惠小微口径调整为不含贴现,年初数同步调整,故与2020年年报数有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出发点,积极拓展“三农”金融。成立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农业产业链切入农业场景,深入服务农业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当年度“鑫农乐贷”为180户涉农客户累计发放贷款6,577.06万元。完成17家“诚信村”创建评定,优化农村融资环境。依托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落地全国首笔“新农直报”全线上循环贷款。


本公司下沉服务重心,深化银担政企四方合作机制,扩大小微金融覆盖面。截至报告期末,普惠小微贷款户数22,579户,较上年末净增3,077户,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项下业务余额突破100亿元大关,业务余额及当年新增额继续保持全市合作银行首位。持续推进普惠金融赋能社会治理,积极切入老旧小区电梯加装与改造、电动车充电桩建设、退伍军人创业、社区养老等民生场景。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向9家加装电梯公司发放普惠小微贷款近3,000万元,累计开立居民自治监管账户超300户,为超1亿元加梯资金提供管理服务。针对小微企业客户短期理财需求,成功发行普惠客户专属产品。


本公司持续推进科技型企业“鑫动能”培育库建设。正式发布“鑫动能2.0”科创金融服务方案,致力于建立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形成“一鑫四翼”3围绕客户中心的生态模式,构建“商行 投行”“境内 境外”“公金 零售”的综合服务产品体系。截至报告期末,服务科技型企业超4,700家,贷款增量已超去年全年增量。“鑫动能”库内企业数446家,综合授信规模超400亿元。


3“一鑫”即“鑫动能”入库企业,“四翼”即政府委办平台、风险共担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及公司各级部门,在科创企业成长不同时期提供全方位陪伴。


本公司加快数字化转型创新,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应用金融科技赋能,开发“银税贷”“鑫农乐贷”等线上信用类、随借随还贷款产品。截至报告期末,普惠在线贷款余额已超60亿元。


(3)零售金融立足优化资产配置,科技赋能驱动转型深化


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存款(含其他个人存款)余额3,765.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5%;零售贷款总额(不含贷记卡)1,704.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73%。


报告期内,本公司聚焦“财富、零贷、代发工资、代发养老、工会卡”五大核心目标客群,发布工会卡“卡卡心生活”、养老金融“安享心生活”、代发工资“月悦心生活”三大客群品牌,制定目标客群经营策略,建立线下厅堂、外拓与线上电销相结合的客户精准触达机制,优化纯线下转化与线上联动线下的获客流程,打造客户专属产品体系和线上服务专区,实现客群规模稳步增长,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形成市场良好口碑。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客户1,920万户(不含信用卡客户),较上年末增长15.68%,其中,贵宾及财富客户478.03万户,较上年末增长12.23%。


4贵宾及财富客户是指近三个月日均资产达到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客户。


本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定推进专业化经营。一方面根据零售客群的风险偏好和财富管理需求,不断丰富财富产品线,大力推动以“固收 ”系列为主体的稳健型基金标品代销业务,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二季度股票及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规模排名,本公司位列第65位,较一季度上升20位;另一方面,以专业化配置为导向,以数字化经营为手段,不断强化一线理财经理为客户开展多元化资产配置的服务意识,并通过运用数字化工具主动筛选目标客群及适配资产,持续提升财富服务的精准度和效率。报告期末,管理个人客户金融资产(AUM)6,011.1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81%,规模效应不断显现;个人客户金融资产(AUM)中,非储AUM占比持续提升,业务结构不断优化。


本公司重点着力于营销数字化、产品模块化与风控智能化三大方向推进零售贷款业务较快发展。营销数字化方面,通过大数据精算确定目标客户画像,精准匹配客户需求,配套专属营销展业平台,打通与各传播媒介间的进件转化,实现全渠道营销获客与新老客户间裂变式传播;产品模块化方面,采用组件化管理、模块化设计和参数化控制模式,有效实现多产品快速上线与优化迭代;风控智能化方面,挖掘分析客户风险特征与表现,充分发挥大数据风控优势,完善决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风险审核和管控能力。报告期末,个人非住房贷款规模704.6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9%,占零售贷款总额(不含贷记卡)比重为41%,较上年末提升9个百分点。


本公司聚焦客户需求,信用卡线上渠道建设有序推进。信用卡APP注册客户数突破50万户。截至报告期末,信用卡累计发卡量突破200万张,同比增长27%;当年新增有效客户数21万户,同比增长29%。


三、股东信息


3.1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四、其他提醒事项


4.1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74.40亿元(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6.96亿元(未经审计)。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9,644,444,445股计,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5.08亿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上海农商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沪银保监复〔2021〕645号),获准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公司二级资本。上述事项尚需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4.3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司法拍卖、依法限制表决权或者受到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本公司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的情形共发生2笔:一是2021年4月,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本公司股东浙江雁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800,000股(已质押)及红利,查封期限分别为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止,并于2021年6月司法拍卖上述股权。二是2021年5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本公司股东上海吉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6,000,000股(已质押),查封期限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4 年5月18日止,并于2021年5月司法拍卖上述股权。


报告期内,本公司落实监管要求,对股东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50%时,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4.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8 年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将主要影响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相关的会计处理。在新租赁准则下,对于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本集团将按照与原租赁准则下承租人融资租赁会计相类似的方式对所有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即: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和计量一项租赁负债,并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对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将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以及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而不是按照原会计政策,在租赁期内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认经营租赁所产生的租赁费用。新的会计处理模式预计会使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并影响租赁期内费用在利润表中的确认时点。


本集团于2021年1月1日实施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五、季度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续)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徐力 顾建忠 姚晓岗 陈南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行长 首席财务官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合并利润表(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行长 首席财务官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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