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税务面,税务部门有没有出台新的税收政策?还有哪电子些支持举措和办法登录?
前段时间,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密集出台了多项税收支持政策,具有针对性强、涉及税种多、支持总局力度大等特点。
最不进国家近,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浙江省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国家税国家和浙不进江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税费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社保费国家税和增值税两大方面。
第一,社保费政策方面。既有面向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名义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五个月免征政策,有面向大不成功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的三个月减半征收政策,覆盖面广、支持力度大。另外,在社保费征管上也作了相应调整,重点两个方面不成功:
- 调整3月份社保征期。3月浙江省份的社保征期,由原来的3月1日-15日,调整为3月16日-网上支付3月31日。申报的程序和登录缴费基数计算方法不变,减免额在申报时自动计算并直接扣减。
- 允许缓缴社保。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纳税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延期缴纳社进去会保险费,不需要到办税大厅办理。
第二,增值税政策方面。国务院确定,从3月1日起到电子5月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从3%降至1%(湖北省除外)。初步测算,这项政策将惠国家及浙江57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力缓解疫情对浙江小微企业、特税务别是个体工商户的影响。
省税务局将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网上支付巩固和拓展政策实进去施成效,持续完善各项征管配套举措税务局,全力以赴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税务局的税收环境。
目前来说,省税务局主要采取了两项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第一项,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资金短缺困难。
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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