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用记录可依法快速启动信用修复程序
陈学军透露,上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市场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前移网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等多项信用修复制度。2021年9月信用1日以来,有6739户企业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建企信立完善多项信用修复完善制度
陈学军指出,现在,上海市信息系统市场监管局明确失信企业信完善用修复规则,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以外,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年,且已履行行政企业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企业,指导支持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请信用修复,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前期,在走访、调研中,部信用分市场主体反映“被行政处罚后,失信信息的公示期较长”。在这次的《若干措施》中,充分考虑市场主体信息系统的实际需求,合理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过去,根据相关规定,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一般为5年。现在,对仅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对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3个月即不再公示;对其他行政处网罚信息公示满6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企信官网政处罚信息公示满1年)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企业支持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请信用修复。
突出对守信企业的正面激励
信用监管已成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信息归集共享只是基础,信用可‘用’,才能让市场主体感到信用的重要性。”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在信用监管工官网作中对守信主体的正向激励不够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在《若干措施》中丰富信用应用场景,突出了对守信企业的正面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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