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网上看到网友有很多的提问,其中之一: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要怎样进行会计处理?下面我就简要说几种情形吧。
一、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目前,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明确了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划分原则,由于小微企业享受的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与日常企业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该免征的税款应当纳入营业利润之内,计入新增的科目“其他收益”。
具体处理:
发生业务时:
借:银行存分录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末达到免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年末:
借:其他收益
贷:本年利润
免征的增值税款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二、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7】44号文件的规定,该税收优惠属于当期直接减免的优惠,因此应当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同时,免征的增值税也是用来补偿费用的支出,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适用总额法。
具体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纳税人款)
贷:其他优惠收益
同样,年末要并入利润,并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中。
三、 软件企业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先按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因此该账务处理为: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税收
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小规模应收款
贷:其他收益
收到返还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特殊的是,根据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软件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因此,在年末还应对该收益进行所得税纳税调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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