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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1. 太原市人防办财务处原处长何雁平违规使用易地建设费预缴款等问题。2009年6月至2018年12月,何雁平未经批准,违规使用人防易地建设费预缴款,用于支付工程款、招待费和发放补助等。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何雁平先后多次以虚列工程项目等方式,套取易地建设费预缴款,用于发放奖金补助等。此外,何雁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何雁平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钱款。


2. 万柏林区下元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李秀生违规出租人防设施问题。2009年4月和2011年3月,时任万柏林区人防办主任李秀生在未进行评估、未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将两处人防资产违规出租,且租期长、租赁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20年6月,李秀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3. 阳曲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杰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至2016年,阳曲县人防办未严格执行审批、验收相关规定,导致该县部分人防工程存在审批环节倒置、“建而未验”、违规行为未及时处理等问题,且违规向建设单位收取人防保证金,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时任阳曲县人防办主任陈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7月,陈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4. 古交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闫建旺作风漂浮、不作为等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闫建旺作为时任古交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古交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分管人防工作的副局长,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作风漂浮,对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导致人防工程台账底数不清、项目不明;对问题整改工作不推动、不检点,导致未批先建、易地建设费欠缴等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专项治理工作流于形式。2019年12月,闫建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四起典型案例的查处表明,人防工程项目审批、验收、建设管理和租赁及易地建设费收缴等是腐败问题集中、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强化监管。当前,太原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进入调查整顿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紧盯存在的问题,细化措施、拿出硬招,统筹相关成员单位积极推进整改整顿。各级人防部门要坚定扛起监管责任,在全系统持续引深项目排查,高标准推进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太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挺在前面,对推诿扯皮,整改问题不认真、不彻底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要继续保持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查处的高压态势,把查办案件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环节,对重点案件和重大问题线索深挖彻查、严肃处理,特别是要强化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形成高压震慑。要着力加强人防领域的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工作,针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督促人防、行政审批等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持续推动标本兼治,促进人防系统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


(责编:王丹、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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