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员工因工作需要要垫付资金、借备用金,之后要拿取得的发票去财务部报销,那正常报销以后把钱拿回来,或者归还备用金,这时候如果员工把发票弄丢了,怎么办?没有发票能不能报销?单位能不能入账?员工报销的依据是根据税法的规定,还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还是企业的财务报销制度?
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我们现在见到最多的为三联版发票: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因此,丢失专票的情况分为三种。
第一种:丢失已开具专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说明一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虽然是普通发票,但是却能享受专票一样的待遇,是典型的普票的脸,专票的心,它是可以作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所以税法对这类普条的规定几乎同专票。那这种情况下,我们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第二种:丢失发票联。这种情况同第一种处理方式类似,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丢失发票以后,税务局对纳税人有什么样的处罚呢?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和擅自毁损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简而言之,丢失发票的可以处以1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到3万以下的罚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