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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超范围经营处罚依据 个体工商户超范围经营最新处罚2020

最近,老冯听说这么一件事:


北京昌平的一家餐馆,双证齐全,但因售卖一款常见的饮料——红牛,被人举报超范围经营。


红牛是功能性饮料,属于保健食品。举报人提出5000元和解,否则就将向食药监局举报,食药监局最少得罚款5万,最后经餐馆和举报人砍价,以180超范围0元私了。


超许可范围经营是《餐饮业十大雷区之一》,经常有餐厅被职业举报人投诉,被监管部门查处。在此,老冯就和大家聊一聊超范围经营那些事儿。





什么是超范围经营?


“超范围经营”指食品经营企业所售食品超出经营许可证标示的范围。


按照现行法规规定,餐饮食品类别主要有: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裱花类糕点)、自制饮品等。


各类食品须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才可以制售,未标注视为超许可范围经营,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餐饮行业常见的超范围经营项目有哪些?


生食类食品、自制饮品、冷食类食品、裱花类糕点最新都是餐饮业常见超范围经营项目。


生食类食品一般特指生食水产品,比如刺身、生鱼片。





自制饮品处罚指经营者现场制作的各种饮料,比如奶茶、鲜榨果汁、咖啡等。





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比如各种凉菜:凉拌腐竹、凉拌皮蛋、大拌菜、夫妻肺片、卤肉、凉拌海蜇等。





糕点类食品,指以粮、糖、油、蛋、奶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经营烤等工艺现场加工而成的食品,含裱花蛋糕等。





值得一提的是,常见的红牛属于保健食品,经营项目一定要具备“特殊食品销售”或“保健食品销售”才能售卖。






超范围经营会被处罚吗?


一旦超范围经营被市场监管局发现或被群众举报将被处罚最高5万元哦,以下是一些监管处罚的真实案例(根据上海市监局官网公布信息整理):


案例一:上海西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未取得生食类许可,从事三文鱼刺身、章鱼刺身经营活动;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788元。


案例二:西藏汉拿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自制饮品许可,在冷菜工商户操作间内制作榨汁饮料,被依据监管部门处以罚款5万元


案例三:汪某玲(个体户)未取得冷食类食品许可,经营冷食类菜品三黄鸡,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4万元


案例四:朱某(个体户)未取得糕点类食品许可个体,经营糕点类食品鸡蛋仔,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016.45元。


案例五:尹某(个体户)仅取得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从事养生粥、小菜类、商务套餐等餐饮经营活动,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1万元。





如何避免超范围经营?


1、 对照许可范围经营:2020按照前文所列的餐饮食品类别,对照一下你店里的各类食品是否在许可范围之内,切记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一旦被监管部门查处,无论故意还是无意,均会受到行政处罚。


2、及时下架超范围经营的食品:如果自查后发现有超范围经营的食品,或者在商家后台收到平台提示超范围经营的信息,应尽快将超范围经营的食品下架,在取得符合经营所需的资质证照后才能恢复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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