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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出租方资产处置损益(融资租赁期满租赁资产处置方式)

【补充】


1. 对于出租人的会计处理,首先判断租赁的类型。如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且优惠购买价远低于选择权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时,


或者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的,都可以确定为是融资租赁。


2. 确定租赁收款额,即让渡租赁资产使用权而有权收取的款项。包含以下5方面的内容:


a.承租人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c.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d.终止租赁的罚款。


e.担保余值的金额。


3. 确定租赁投资总额


租赁投资总额=融资租赁下出租人应收的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


4.确定租赁投资净额及未实现融资收益


租赁投资净额=租赁资产在租赁开始日的公允价值 出租人发生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租赁投资总额-租赁投资净额


【归纳总结】


1. 融资租赁变更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a.该变更增加了租赁资产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


b.增加的对价与因变更的单独售价按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 融资租赁的变更在租赁开始日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应按新租赁进行处理,并以租赁变更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3. 相关账务处理: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贷:银行存款


融资租赁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到租金,并确认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易错总结】


1.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通常按直线法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收入。


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的成本。


3. 出租人取得的与指数或比率挂钩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租赁开始日计入租赁收款额,除此之外的,全部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计算每期的利息收入时,用租赁投资净额期末余额乘以固定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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