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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农业银行开户(农业发展银行桂林分行)




治理涉卡违法犯罪重点区域突出问题,深挖线索,集中抓捕,以法律处罚和金融惩戒为高压严打的两把“利剑”,坚决斩断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各类非法服务的黑灰产业链条,全力铲除滋生涉卡违法犯罪土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打造最具安全感的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平安环境——

桂林市公安局自2021年9月份开展“秋收”专项行动以来,始终保持对涉卡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以打开路的工作思路,调动多部门共同合作,整体发力,取得了较好的打击成效。截至11月1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涉卡违法犯罪嫌疑人304人,有效挤压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空间。




资源:3名外地男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资源某银行办理了3张银行卡,短短一个月时间卡里资金流水竟高达2000余万元。6月9日,桂林市公安局资源县局经过缜密侦察,成功打掉一非法办理、收购、贩卖银行卡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目前,3名嫌疑人全部被依法移送起诉。







5月18日,资源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辖区某银行线索反馈,发现三名外地男子于3月份在该银行办理的3张银行卡,近日资金流水异常。获知线索后,资源县局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反诈中心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通过调查,很快查明3张银行卡为2名福建籍和1名江西籍男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所办理,该3张银行卡在开户前一个月内未发现有资金流水,直至4月下旬以后卡上资金流水异增,单笔数额巨大,且迅速转出,流水总额高达2000余万,涉嫌从事“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民警遂于5月18日当天依法对3张银行卡内100余万元资金予以冻结。


6月9日,经深入分析研判,民警成功锁定了3名嫌疑人落脚点。宜速不宜迟,民警组成3个抓捕小组,分别赶赴福建和柳州对嫌疑人进行抓捕,3 名嫌疑人先后落网。







原来,今年年初的时候,嫌疑人方某虹(福建籍)、陈某金(福建籍)二人在柳州认识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危某福(江西籍),方某虹告知陈某金和危某福办理银行卡贩卖给他人可以获利,并自称有渠道获得他人的身份证。因陈某金和危某福二人经济困难且无正当收入,便欣然同意。从今年2月至5月,3人在广西多地银行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开办银行卡23张(方某虹8张、陈某金7张、危某福8张),其中5张银行卡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15张开通网上大额交易功能。方某虹分别以3500元和5400元的价格收购陈某金、危某福所办理的银行卡,并最终以26800元的价格将3人办理的20张银行卡卖给非法收购银行卡的石某、文某等犯罪嫌疑人。


目前,方某虹、陈某金、危某福等3人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依法移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涉嫌非法收购银行卡的石某、文某等人已被资源警方发起网上追逃。







秀峰: 近期,秀峰分局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捣毁一洗钱窝点抓获12名洗钱团伙成员,又添新战果,有效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生存空间,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10月20日,经前期线索摸排,秀峰分局经过精心部署,在市区某网吧贩卡人员蒋某抓获。通过对蒋某进行突审,发现蒋某与一个隐藏在桂林本地的洗钱团伙来往密切。侦查员通过多渠道的摸排,梳理相关线索,发现此洗钱“团伙”是缅北的洗钱团伙在桂林本地的洗钱“水房”,涉及多笔电诈资金。分局立即成立攻坚小组,组织精干警力,制定抓捕方案,于10月21日在桂林市区某民宿抓获洗钱团伙成员11人,一举捣毁这一洗钱窝点。通过梳理团伙成员间的关系,其中5人为贩卡人员,6人为“水房”操作手,他们分工明确,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永福: 10月28日,永福县公安局百寿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在百寿辖区有一涉嫌网络刷单的诈骗团伙。获悉这一情况后,百寿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当天中午12时许,一名云南籍崔姓男子来到派出所称其被人骗到百寿镇,并且有人将他接送到百寿镇一处偏僻地方用他的银行卡进行刷单,现场进行刷单操作的共有7-8人,在刷单后崔某获利4000元。获利后的崔某发觉不对,怀疑是用他的银行卡进行刷单诈骗,于是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百寿派出所根据崔某的描述和现掌握的信息,判断该团伙跟目前正在调查的团伙应该就是同一个。


根据这一重要线索,民警很快便得知该团伙人员的刷单诈骗分工和作案规律,随后制定了缜密的抓捕方案。当天下午4时许,在电诈专班的协助下,百寿派出所成功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人黄某抓获,这是永福县局“秋收行动”的又一战果。







七星:11月14日,七星分局通过调查发现七星区某客栈存在一个跑分团伙,分局随即立马组织警力前去抓捕,在该客栈抓获正在跑分的秦某、陈某、黄某,莫某,当场扣押案资金1.2万元,涉案手机4部,涉案银行卡1张。经查,该跑分团伙涉案金额达上百万,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荔浦: 10月15日,4名“断卡”涉案人员到辖区青山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蔡某杰、罗某许、罗某球、蔡某强为获取利益,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以500元/张的价格出租给他人有偿使用。这些出租的银行卡成为电信诈骗资金流转的工具,涉案流水共20余万元。目前,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叠彩: 10月中旬,叠彩分局大河派出所民警接到断卡行动人员名单推送,违法嫌疑人方某春名下农业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民警立即对嫌疑人方某春展开调查,并于11月4日民警传唤违法嫌疑人方某春到所进一步调查。


原来,2020年过年后,方某春就在广东佛山某加工厂打工,奈何工资少花费多,当年4月份早已口袋空空,无钱可用了。某天,方某春在微信群内看到一则高价收购银行卡的相关信息,囊中羞涩的他顿时心动不已。由于对方要求在临桂区进行交易,于是方某春连夜坐车赶回桂林,并按照对方要求办理一张新银行卡和电话卡,约定在临桂区某出租房一手交钱一手交卡。第二天双方如约而至进行卡钱交易。目前,方某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雁山: 11月3日,雁山分局刑侦打击队在工作中发现市区某乡镇王某等5人银行卡交易频繁,有电信诈骗的嫌疑。专案组根据线索,查实王某等5人涉嫌参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掌握该线索后,雁山分局立即抽调精锐警力组成抓捕小组,奔赴市区某乡镇,在分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抓捕小组办案人员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一举抓获5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嫌疑人王某等5人如实交代了2021年年初,将自己的银行卡以2000的价格卖给了一个河南籍男子宋某的犯罪事实。据警方了解,王某等5人的银行卡被收购后通过非法途径流出到境外,交给诈骗团伙,从而境外的诈骗团伙实施诈骗行为。目前,王某等5人因涉“两卡”电信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象山: 10月14日,象山分局刑侦四大队抓获秋收行动重点人员莫某。经查,犯罪嫌疑人莫某在明知贩卖的银行卡会被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以贩卖个人电话卡、银行卡从中非法获利,目前已被象山分局依法刑拘。







龙胜: 近日,龙胜县局“秋收”行动专班在蹲守抓捕目标嫌疑人赵某息时,发现同为目标嫌疑人的赵氏兄弟2人。专班组立即调整抓捕计划,龙胜县局对涉电诈犯罪目标对象进行循线跟踪,一鼓作气,在2日内抓获“秋收”目标对象6人,粉碎了1个以同村兄弟为核心的非法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该团伙涉案流水竟高达九千万余元。







灵川: 9月中旬,灵川县公安局在大圩镇捣毁了一个“络漫宝”电信诈骗窝点(“络漫宝”是一种新型通讯设备,可实施远程操控,拨打诈骗电话,为诈骗分子提供便利),抓获嫌疑人2名,缴获络漫宝1个,手机卡3张,作案手机2部。


根据工作掌握,民警发现在灵川县大圩镇辖区疑似有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民警通过调查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刘某、刘某某。由于嫌疑人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不断变换作案位置,意图给警方追踪造成干扰。民警则一路与其巧妙周旋,在几处可疑的落脚点布下天罗地网,准备“守株待兔”。翌日,经过近24小时的迂回后,民警在大圩镇某出租屋将嫌疑人刘某与刘某某一举擒获。


经审讯,刘某与刘某某为同乡好友,8月底的时候,其上网看到某广告说使用推广某软件可获得高额报酬,于是便联系对方,接收了对方免费邮寄的“络漫宝”,并按照对方说法开展工作,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非法通讯服务,先后拨打诈骗电话近千余个,但好景不长,几日便被灵川警方抓获。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处理。







全州: 11月1日上午,刑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通过对辖区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分析梳理,掌握一名叫廖某的嫌疑人可能藏匿在全州某酒店内。经过布控,民警最终在该酒店内成功将廖某抓获。紧接着,刑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趁胜追击,又在另一家酒店抓获一名涉“两卡”违法嫌疑人邓某。11月1日中午,刑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通过耐心工作,将一名远在山东济南打工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李某,规劝回全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李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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