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者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上签字
根据丁女士反映的情况,中山工商所执法人员对该起投诉中的水果摊位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丁女士当日在该摊位买的释迦果价格为260元一箱。当丁女士购买水果时,该水果摊工人多次强调价钱是260元一箱,而不是多少钱一斤。也就是说,不管箱内有多少斤水果,售价都是260元。该箱水果的价钱与该箱水果有多少斤没有直接关系。
既然经营者周女士不存在缺斤短两的行为予以确认,为什么周女士仍然被处罚了20000元呢?
原来,工商部门和南北水果市场开办方对周女士经营的档口调查发现,经营者确实不存在缺斤短两行为。不过,经营者违反了市场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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