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阜城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行为;
2、遵守职业道德、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要求;
4、全日制本科统招及以上学历统招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取得执业证、规培证、主治医师职称优先。)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01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专业、学历、数量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1 | 临床 | 30 | 全日制本科(统招)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2 | 医学影像 | 6 | 全日制本科(统招)及以上学历 | 医学影像学(诊断) |
3 | 医学检验 | 4 | 全日制本科(统招)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 |
四、招聘流程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5日(上午8:30至11:45,下午2:30至5:20)
②报名地点:阜城县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楼五楼人事科代办(东安南大街1080号),联系电话:0318-4899166。
③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所需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规培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蓝底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每人报考费100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考试
由县医院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一次性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工商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一般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当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内公司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注册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按照笔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因弃权、取消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及有无违法犯罪等行为。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县人社局审核。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过程在县监委、卫健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财政局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医院监督电话:0318-4899166。
武邑县医院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
武邑县医院根据公立医院改革要求,结合医院发展实际,经院务会研究,拟向社会和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45名。
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体健康,热爱医疗事业,无违法犯罪武邑县记录;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学历、高职称、规培生优先。
三、招聘岗位:
内科专业10名;
外科专业5名;
骨科专业5名;
康复治疗5名;
药学专业1名;
检验专业1名;
病理专业1名;
影像专业1名;
软件工程1名;
护理专业15名;
四、报名时间:
截止至7月30日结束。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在学证明)、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3张,到县医院人事科报名或添加微信报名。
五、招聘方法:
医院人事科经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人选,初定8月7日进行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加上学历分值,为最终成绩,按专业总分排名优先录用。
六、录用管理:
成绩合格者予以公示并通知学生本人进行健康体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报县人社局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
七、地址:
武邑县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住院大楼正西)
八、联系人:徐主任 15612801001(同微信号)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110人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数量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附件1: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注册力。
(四)户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招聘对象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二级公立医院工作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采取选聘方式。免笔试,由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过解除党纪、政工商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5.不能提供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审查。
2.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关注衡水市第四人民院公众号,下载打印报名表。
3.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 5月31日—2021年6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4.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址:
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四楼会议室(桃城区新华西路485号)
咨询电话:0318-2179560
5. 报名材料要求:《2021年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与报名表同版)3张, 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证明1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1份(附件3)。
考试服务费100元。
6.资格公司审查过程中出现应聘人员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7.招聘期间,相关工作信息通过医院官网和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官网和公众号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不畅影响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在医院官网和公众号公示,考生须关注公示动态。
1. 面试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武邑县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者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在医院官网和公众号公示,考生须关注公示动态。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考核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对考核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和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医院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桃城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凡对违反规定弄虚执照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它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需遵守“亮码 个人健康承诺 测温 佩戴口罩”准入制度。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招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各专业招聘、选聘数量 (见附表)
1. 临床专业,同等条件下有规培证的优先录用。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录用后报销学费。
四、报名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下载打印报名表。(www.hseryuan.com)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5日 上午8:30-代办-11:30 下午:2:30--5:00
2.地点: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18---2156715(正常上班时间)
3.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个人纸质简历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规培结束的,提供《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近期同版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4.考试服务费100元。
5.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执照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医院通知考生领《准考证》。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燕都融媒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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