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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行政处罚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食药监局将严厉打市场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维护老年人群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会同省工商局等联合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严打”“护老”行动。同年11月底,湖北省食药监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小组,坚持“两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例会制度,落实各项工作。今年3月,由湖北省食安办组织,省食药监局会同省工商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全省17个市州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进展不明显地区给予指导,督促处罚各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制定《湖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湖北省食品药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和发布工作实施细则》等,有效破解了行刑衔接难题,为各地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扫清了障碍。


专项整治工作中,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积极推动食品造监督管理假欺诈等湖北省行为直接入刑。其中,松滋“303”病死猪肉冒充羊肉案的工商局19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枝城假酒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7名从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活动。20规则17年,全省54人因食品违法犯罪或被吊证或被禁止准入许可,其中唐某、肖某等49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活动;范某、崔某等5名相关责任人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活动5年。此外,各地严抓案件查处,建立了投诉举报、行政审批、审评核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与稽查办案互通机制,拓宽案源渠道。2017年,湖北省查办食品案件2.06万件,居全国前列。

处罚

专项整治期间,各地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运用湖北省食药监局及各市州食药监局门户网行政站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黑名单”、开通“楚天食药通”微信交流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收集梳理曝光重大违法典型案件,加大对处罚人员信息的公开力度,宣监督管理传食品、保健食品相关科学知识。2017年,查办食品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裁量权开率达到100%。(刘定霞 刘韬)


短评


“处罚到人”关键在于全面落实


对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力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对打击和惩处各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强化日常监管执法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对食品、保健食品消费的美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处罚到人,意在末端,事在全局,谋在长远。湖北省整治工作之所以能“处罚到人”,在于全面落实,筑就食品保健食品监管闭合防线。


湖北省的做法有四点借鉴意义。一是行政处全员参与。“两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报”的例会制度,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紧紧捏在一起,对表兑账,规定各司其责,形成整治工作的骨架。二是全线监管。多部门深入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构建全线监管基础;市场建立规定投诉举报、行政审批、审评核查、日常监管、监督行政处抽检与稽查办案互通机制,拓宽案源渠道,倒逼监管系统履职尽责。三是全面推进裁量权。食药监管部门等联合制定有关食适用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食药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和发布工作实施细则等措施,打通了行刑衔接工商局瓶颈,为全面推进整治,严厉打击犯罪提供了支撑。四是严厉惩处。对违法违规行为,采用摸排网点、端掉窝点、疏散群众、责令退款、抓捕犯罪嫌疑人、开展宣传引导等手段方式,执法办案,穷尽各种措施维护消费适用者利益,使违法者无利可图,触法者必受惩处;运用各种渠道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开出湖北省“黑名单”,实施信息公开,对社行政会以接受监督,对消费者以告知和提醒,对违法者以“挂号”震慑。


处罚到人,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有坚实的工作积累。只有扎实监管,依法惩戒,全面协调,行刑衔接,才能拨云见日,有的放矢,处罚到规则人,实现全面依法治理。(坚利)


统筹策划: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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