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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外租赁船舶增值税问题(境内单位出租到境外的船舶需要缴纳车船税吗)

一、创新背景


《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借鉴国际通行的金融监管规则,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临港新片区以资金自由为目标,结合产业特色,推动保税SPV租赁业务创新。


二、创新做法


该项目为售后回租业务结构,卖方和承租人为ALIZE 1955/ALIZE 1954公司,是CMA CGM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担保人为CMA CGM。买方和出租人为浦银租赁在临港新片区设立的两家航运项目公司(SPV),向ALIZE 1955/ALIZE 1954以经营租赁(光船租赁)方式出租船舶,并收取美元租金至境内。


三、创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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