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遵循谨慎性原则的有(以下哪些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桂东电力19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议案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11《关于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议案13《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议案15《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297796


联系传真:(0774)5285255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陆培军 梁晟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桂东01


债券代码:162819 债券简称:19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姚若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刊登于2022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四、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22】第5-00049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39,066,894.94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80,089,852.36元,减去提取2021年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去2021年已分配2020年现金红利77,731,923.74元,202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463,291,033.68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63,291,033.68元以2021年期末总股本1,221,425,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元(含税),合计派现24,428,512.04元,剩余438,862,521.64元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44,285,12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465,710,722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经协商,公司拟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包括子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从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和执业经验,在2021年及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任务,公司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公司董事会制作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已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已涵盖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九、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5-00059号),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公司制作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制作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明确证券投资管理流程,落实相关部门职责,促进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合理、有序、高效地开展,防范重要商业信息泄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3月29日修订)。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安排,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李长嘉(主任)、雷雨、谭雨龙、覃访、冯浏宇。


十五、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环球新材国际(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6616.HK)股票108,000,000股,占环球新材国际总股本1,191,763,586股的9.06%,该股票已于2022年1月18日上市流通。根据公司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合法合规方式择机出售持有的全部环球新材国际股票。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拟以广西永盛钦州油库及部分机器设备为租赁物,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石化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1.25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十七、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森聪水力发电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业务和资产整合,加强电力业务集中管理,公司拟解散退出全资子公司广西昭平县森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聪水力发电公司”),为兼顾效率和成本,本次退出计划采用清算注销方式实现。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森聪水力发电公司的公告》。


十八、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2022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桂旭能源公司的发展,根据桂旭能源公司申请,2022年度公司拟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桂旭能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桂旭能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2022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的经营计划,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品油以及其它化工产品的采购及销售业务,支持广西永盛的发展,根据广西永盛申请,2022年度公司拟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或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经营销售业务。同时,广西永盛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广西永盛更好地开展经营销售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参股公司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商石业”)2022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闽商石业的发展,根据闽商石业申请,2022年度公司拟为闽商石业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9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交易条件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闽商石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22年度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5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对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就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是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5票赞成(关联董事姚若军、利聪、雷雨、谭雨龙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将下一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软件及信息化建设、采购煤炭及油品、销售电力、销售油品、租赁土地及办公场所、支付担保费、设备运行维护、后勤劳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意见: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作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金融机构借款。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对外捐赠行为,维护国有股东权益,公司制订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五、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推行区直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


二十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1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32,964,800.25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做了充分说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13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雪梅女士主持。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会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


十、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董事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历次会议,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阅读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积极关注上市公司事务,进入公司现场,主动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持续关注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一些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董事会的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积极履行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十一、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赋予的权利尽责履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关注重点公司重大经营投资事项是否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所编制的定期报告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实施是否合规等。报告期内,广西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收到决定书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向关联方数字广西、桂盛能源、广投能源销售公司、广投智能公司采购商品;向关联方正润新材、桂东电子、日轻高纯铝、广投北海发电公司、广投来宾发电公司、强强碳素公司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正润集团、八步水利电业公司租赁生产/办公场所;向关联方方元检修公司、广投综合能源管理公司采购设备运维及施工承包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往来资金结算及时,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广西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存在向控股股东报送经营、财务数据等内幕信息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登记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个别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缺失部分参与人员签名。公司收到决定书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对照最新监管要求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61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00元,截至2021年9月23日,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40,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承销费用后,由主承销商向公司划转了认股款人民币725,851,200.00元,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708,291,367.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1〕第210034号)。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已按核准用途于报告期内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利息收入53,245.97元。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节余募集资金用途。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5-00048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桂东电力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情况,桂东电力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反映了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


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闽商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商石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闽商石业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9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桂东电力为闽商石业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0万元。


一、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参股公司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商石业”)2022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闽商石业的发展,根据闽商石业申请,2022年度公司拟为闽商石业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9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闽商石业董事长裴文彬,在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的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且由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法定代表人:裴文彬


注册资本: 3,158.518519万


住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生态产业园天贺大道4号


经营范围:石材项目投资,市场建设开发等。


公司持股比例:37.5%


(二)被担保人闽商石业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闽商石业总资产37,579.57万元,净资产26,000.63万元,负债总额11,578.94万元,资产负债率30.81%,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93.27万元,净利润-4,018.69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需被担保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反担保。


3、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根据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会计报表数据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五、本次为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应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同意将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为闽商石业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闽商石业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本公司未与闽商石业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9.73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0.22%,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33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30%。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8.0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4.87%,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0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3.41%。公司无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闽商石业营业执照;


3、闽商石业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3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5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截止2021年12月31日,桂东电力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为 40.69亿。


一、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概述


1、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及金额: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22年度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5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


2、提供资金支持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等临时资金周转,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资金支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子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批准提供。上述拟提供的资金支持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资金支持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提供资金支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由有需求的子公司按程序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给予支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接受公司资金支持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桂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为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1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分别对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濮阳市恒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陕西常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进行测试估算。公司首先将西点电力、恒润石化、常兴光伏的相关长期资产及相关经营性资产和商誉等作为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税前折现率,预测期为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相关假设基于以前年度及未来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经公司审慎测试估算,期末西点电力、恒润石化、常兴光伏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该资产组账面价值,发生减值,西点电力、恒润石化、常兴光伏本期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823.94万元、477.26 万元、578.36万元,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4,879.57万元。


(二)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


经评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期末部份应收款项发生信用减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广西永盛应收盘锦鑫智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中油旭弘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的相关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合计人民币5,763.13万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单个存货项目根据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经相关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53.78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3,296.4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3,296.48万元,减值损失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8.87%。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本次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合理反映公司资产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宜。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7,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广西永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2亿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另一股东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对广西永盛提供流动性支持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21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西永盛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1.68亿元人民币(含已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广西永盛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3.62亿元。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净融资金额为7,500万元。同时,公司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名称: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利聪


注册资本: 65,000万


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综合保税区八大街1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1楼103室


经营范围:柴油、汽油、煤油的批发、石油化工产品购销,成品油仓储等。


公司持有广西永盛51%股权,为广西永盛控股股东,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持有广西永盛49%股权。


(二)被担保人广西永盛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广西永盛总资产349,381.99万元,净资产57,850.64万元,负债总额291,531.35万元,资产负债率83.44%,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40,305.43万元,净利润33,056.65万元。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被担保人另一股东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对广西永盛提供流动性支持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二)保证额度有效期:


1、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4日止;


2、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


(五)保证期间: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