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工会经费支出效果不佳(工会经费长期不花的后果)

1、关于“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的问题




2、关于“以工会活动为名滥发服装”的问题,如2017年11月支付12人参加区第三届运动会服装费5421元,服装分别在9个店购买,开具了13张发票,且该款打入工会会员李某某个人账户”




3、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如未足额缴纳工会费、超范围发放福利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足额补交工会费。对照反馈意见,按工会会费核算标准要求补缴不足部分,共计104人补交会费9872元。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2017年9月记账凭证显示,在工会实际仅有89名工会会员的情况下,发放了127人的中秋节福利费”。经核查,发放的福利费为2017年采购月饼超范围发放给单位保安、保洁、帮扶贫困户、厨房人员和司法聘任制人员;因这些人员已全部离开单位,追回极其困难,故对当时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预算管理,严格工会会费使用,进一步公开工会财务使用情况,提高使用透明度。




4、关于“厉行节约不够,工会活动过于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文件和省、市、区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教育大家保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传统。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中心工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意见》。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将各项规章制度更加细化和具体,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有序运转,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的工作新局面。




5、关于“工会会费平均缴纳”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局工会严格按照工会会费缴费基数和比例,重新核算会员缴纳会费标准,要求会员及时补足应缴会费差额,共计19035元,现全部补缴到位并存入工会账户。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三八妇女节活动用酒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9年“三·八”节趣味活动中用酒情况进行批评,同时要求局机关工会加强活动用餐管理,活动中用餐人员严格如实填写用餐申报表,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向办公室申请报备,由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安排用餐相关事宜,严禁出现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关于“违规发放工会慰问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发放的生日慰问金发票是上一年的,次年才入账,不存在违规发放的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省总工会出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进行学习,严肃对照细则自查工会财务凭证。二是对于已发放的住院慰问补贴,相关人员已提供住院相关凭证,提供不了相关凭证的已追回相关款项。




8、关于“存在白条列支中支付职工慰问费1021元”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因当时慰问工会会员是在慰问对象的附近临街小铺买的慰问品(店铺无发票),造成财务报账中无发票作为凭证,经与当事人核实,慰问对象4人对工会慰问物品进行了签领;同时补充完善2名工会会员困难补助金审批程序,2名领取慰问费会员对慰问经费进行了签领。




9、关于“局机关工会发放慰问费6500元相关附件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推行“工会会员服务卡”的通知》文件精神,局机关工会为每一个会员在指定银行办理了工会会员卡,反馈意见中“发放名册无金额数,仅有发放人姓名和领卷人签字”为当时会员签领会员卡的名册。工会会员福利发放是由局工会账户将总金额打入银行代发账户,再将发放金额的具体明细导入密钥,将密钥数据提供给银行柜台进行批量代发。因初次办理,经办人员不熟悉业务操作,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发放该笔费用,未及时将发放明细打印并存档,事后也未补充报账附件凭证,现已找到当时的密钥,补打了春节工会会员慰问财务报销凭证。




10、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借款归还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2016年我局刚成立不久,无专业财务人员和专职工会办事人员,局工会向局机关借款开展春节活动剩余256元,因涉及金额不大,将其作为工会活动备用金一直未存入局工会账户。2019年7月区总工会对我工会开展审计巡察指出问题,已将将剩余金额存入局工会账户。通过对该项问题的整改,我局加强了对财务及局工会财务工作的重视,督促财务人员要加强财经纪律的学习,在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同时要保证局财务凭证的完整和规范。




11、关于”使用行政经费列支应纳入工会开支的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9月,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安排部署会,会上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行政经费及工会经费应列支的内容和用途,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以实际用途对应的列支方式进行列支,坚决不允许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12、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活动用餐费用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局机关工会主席李某在党组会上提交书面材料,并作了深刻检讨,对当事人唐某等三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责令清退2017年“三八”活动23人用餐超出标准费365元,全部存入机关工会账户;三是加强财经制度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规范管理工会经费。




13、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如工会会费交纳不足、违规发放吊唁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总工会制订下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重新核算工会会员会费并补齐差额,将补交会费存入单位工会账户,责令经办人员刘某同志协调死亡职工家属退还违规发放吊唁费1000元;二是严格落实工会经费开支规定,同时建立工会会费监督机制,规范工会经费开支使用。




14、关于“慰问品采购数和发放数不对称,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会发放法定节假日福利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核实相关慰问物品实际发放数量。针对采购慰问物品80人份,实际发放清单上只有76人份,经查已全数发放到位,并由领取人补充签领。二是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及涉及财务人员进行谈话,压实责任,避免廉政风险。三是按照党风廉政相关要求定期开展约谈工作,特别是在重大节假前,要求干部清正廉洁。


- END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