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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销售自产再生水免征增值税)

据合肥报业全媒体报道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确推进再生水优先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用水。我省再生水利用成效如何?下一步,将怎样进行实现更大突破?


政策 两项地方标准计划年底完成编制


我省是缺水性省份。早在2015年,《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就先后出台,明确“具备使用再生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垃圾焚烧、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之后,安徽省发改委还联合省住建厅等部门,印发实施了多个相关规划和工作方案等,规范指导和推动全省再生水利用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城市再生水厂工程技术规范、管网技术规范这2个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年底前编制完成。


利用 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将超25%


“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83万吨/日。去年,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淮南、阜阳、滁州等8个缺水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均超过20%。不过,当前,全省再生水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充分,利用水平不高。


“十四五”期间,全省还将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尾水,作为再生水代替常规水资源,用于城市道路清扫、绿地浇灌、河道生态补水等方面。


此次《“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超过25%。为此,我省也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标准、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落实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等措施。


节水累计创建“安徽省节水型企业”303家


多年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3个地级市先后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命名,芜湖市、马鞍山市、安庆市还通过节水型城市标准认定。同时,全面推行城市供水阶梯水价政策,推动各地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十三五”以来,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已低于10%。


在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方面,省水利厅、省经信厅联合开展“安徽省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一批节水型示范企业。目前,已经累计创建303家“安徽省节水型企业”,1家企业获国家水效领跑者称号。


接下来,全省还将“坚持节水优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行再生水优质优价”;并持续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


资金


再生水回用改造纳入制造强省资金扶持


为了对全省污水处理和管网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扶持,过去五年,全省累计争取中央财政污水处理补助资金9亿元,省级安排污水管网改造补助资金5.5亿元。同时,全省还鼓励各地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进再生水供给基础设施建设。


下一步,我省将加大再生水利用中央专项资金的争取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一方面,将工业节水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项目纳入制造强省资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


另外,继续引导企业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鼓励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污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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