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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加工服装2022税收政策(2021年服装生产加工国家税收)

1.独资合伙企业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2.关税调整




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1)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


(2)降低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包括鲑鱼、鳕鱼等优质水产品,婴儿服装,洗碗机,滑雪用具等。


(3)对超过100年的油画等艺术品实施零关税。


(4)对可提高车辆燃油效率、减少尾气排放的汽油机颗粒捕集器、汽车用电子节气门,以及可用于土壤修复的泥煤,降低进口关税。


(5)降低高纯石墨配件、高速动车使用的高压电缆、燃料电池用膜电极组件和双极板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关税,降低可可豆、植物精油、动物毛皮等食品加工、日化、皮革制造行业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关税。


(6)降低国内短缺的黄铁矿、纯氯化钾等资源产品的进口关税。




3.加工贸易企业缓息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4.进口食品境外注册




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范围扩展至全类别食品的生产企业。




调整企业注册方式。基于对食品的原料来源、生产加工工艺、食品安全历史数据、消费人群、食用方式等因素分析,并结合国际惯例,海关对18类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采用“官方推荐注册”模式,对18类以外其他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采用程序较为简化的“企业自主申请”模式等。




5.纳税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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