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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松岗东方支行开户条件(中国银行松岗东方支行电话号码)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5.12元,共募集股款人民币200,345.04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982.4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362.57万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0日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15,026.37万元(不含税)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85,318.67万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开立的验资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6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于2020年12月7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20年12月7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存放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贝证券营业部的833.96元为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8,162.09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使用;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85,613.90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5,613.9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计划进度完成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162.09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6,425.87万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73号《鉴证报告》。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15,950.33万元,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12月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七天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方式存放,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按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一、修订暨制定公司治理制度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8月4日,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暨制定的背景与原因


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对公司治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修订及依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制度,更加有利于公司的规范化运行。


三、本次修订暨制定的公司相关制度列表


上述部分制度的修订/制定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制定后的相关制度全文于2021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由不超过人民8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日。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2亿元,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由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投资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日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充裕,预计自有资金暂时闲置的金额将会增多。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现金流充裕,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8亿元的基础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2亿元,即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日。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8亿元的基础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2亿元,即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8亿元的基础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2亿元,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由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4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8月24日下午15:00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2021年8月19日。


(七)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九)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


1、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为合伙企业股东的,应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或签字)。


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1年8月20日下午16:3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


2021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各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323929


传真:0755-2732394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zqb@szzhaowei.net


联系人:邱泽恋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21”,投票简称为“兆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2. 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到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人,分别为:李海周先生、叶曙兵先生、李平先生、沈险峰先生;通讯出席3人,分别为谢燕玲女士、周长江先生和胡庆先生。


4. 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5.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相关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由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日。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2. 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甄学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邱泽恋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4.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以 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由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日。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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