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替企业寻找境外低成本资金。企业可借助银行资金筹集优势,综合选择全球范围内的低成本资金,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替企业办理外债登记手续。银行融入外债资金时,已自行登记外债信息。企业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人民币贷款协议,即可进行人民币提款。虽然企业实质使用的是境外低成本资金,但无需再向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和流程更加便利。
9月8日,在深圳外汇局的指导下,招商银行以“跨境债融通”产品,为5家境内企业(深圳3家企业,湖北2家企业)完成首批试点业务项下境内贷款,金额合计2.4亿元人民币。试点企业平均借贷成本较企业之前境内人民币贷款下降约50个基点,预计可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超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