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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鑫海锦江大酒店上海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18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告(2018年8月25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公司于2018年中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欢迎中小投资者通过电话、传真、邮箱等多种渠道向公司表达意见和诉求,公司将及时答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代表。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二)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三)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格式见附件2)原件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请在参会时提供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五)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鑫海锦江大酒店上海厅。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000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65608107


传真:010-65186399


邮箱:investorrelations@csc.com.cn


(二)本次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


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报备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9点30分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附件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填表说明:


2、本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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