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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购房个税减免政策(买房个税是谁交)


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近年来西安市发布的所有房地产调控政策:


  • 2016年12月3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关键词:分类调控、因城施个税策、限购


  • 2017年4月1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通知内容:(第一条)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将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城六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买卖、赠与)。(第三条)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40%,第三套停贷。本《意是见》下发之谁交日前,已经签订购房协议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关键词:房住不炒、限购、限售、限贷


  • 2017年6月2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内容:(第一条)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城六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自购买之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买房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限购区域内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第二条)自2018年6月28日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关键词:房住不炒、限购、限售、限贷、限户籍


  • 2017年7月6日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房管局解读6.28限购政策
  • 2017年9月13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内容:(第三条)暂停向已拥有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已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第四条)减免严格商品房价格管控。


关键词:房住不炒、限购、限售、限贷、限户籍、限价


  • 2018年6月23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内容:(第三条)在住房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或商品房网签合同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上市交易;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第四条)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


关键词:房住不炒、限购、限售、限贷、限户籍、限价、商品房意向登记、摇号


  • 2019年6月20日 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通知内容:(第一条)从市外迁入的户籍居民家庭,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月的社西安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第二条)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5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第三条)将临潼区纳入限购范围内。


关键词:房住不炒、限购、限售、限贷、限户籍、限价、商品房意向登记、摇号


  • 2020年11月30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通知内容:在限购区域内,提高二套房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①商业贷款:首套贷款未结清,二套首付不低于60%;②公积金贷款:结清首套才能第二次使用,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关键词:房住不炒、限购、限售、限贷、限户籍、限价、商品房意向登记、摇号


  • 2020年12月14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2021年3月15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内容:①加强购房资格核验:购房人骗取或规避限购政策的,本人及其代持人员5年内不得购房;②加强购房资金核验:严禁使用信谁交用贷、消费贷、首付贷等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


关键词:房住不炒、限购、限售、限贷、限户籍、限价、商品房意向登记、摇号


  • 2021年3月30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产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内容:(四)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进批准引进买房的各类人才除个税外);(五)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六)将“刚需家庭”无住房转让记录的年限要求调整为购房前48个月。


关键词:房住不减免炒、限购、限售、限贷、限户籍、限价、商品房意向登记、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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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时间轴和表格中可以看出,自2016年年底开始调控以来,西安市已经经历了9次调控升级,一步步加码到现在的“房住不炒5大限 登记、摇号”的严厉政策。


1.限购(区域)政策


限购区域:城六区(新城区西安、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行政管理区域,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沣东新城开发区规划区域;


在上述限购区域范围内,严格执行户籍限制和住房套数限制。


剩余非限购区域:西咸新区的沣西新城、空港新城、秦汉新城、泾河新城和泾渭开发区以及西安周边(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区域。


2.限售政策


2021年3月30日前网签的,按“老政策”执行,①商品住房,房产证满两年或购房合同满三年且取得房产证后方可上市交易;②二手住房,房产证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021年3月30日后网签的,按“3.30政策”执行,在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


暂停购房向企事业单位或政策其他机构销售住房。


3.限贷政策


商业贷款:①首次使用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②首次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再次使用商业贷款时,首付比例不低于60%;③首次贷款已结清,再次使用商业贷款时,购房第二套住房,购房面积≤144㎡首付比例不低于40%、50%、60%,购房面积>144㎡,首付比例不低于50%、60%、70%。


公积金贷款:①公积金缴存必须是最近的、连续性缴纳一年以上;②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③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144㎡首付比例不低于35%,购房面积>144㎡首付比例不低于40%;④必须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才能申请第二次使用,购房面积≤144㎡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房面积>144㎡首付比例不低于55%。


详细的贷款政策,请查看下一篇文章:西安市住房贷款政策(2020.11.30版)


4.限户籍政策


西安市户籍:2021是年3月30日前落户,按“老政策”执行,落户须满一年或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个税;2021年3月30日后落户,按“3.30政策”执行,须落户满一年且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个税。


非西安市户籍:连续缴纳五年以上社保/个税;


住房套数限制:西安市户籍限购2套,非西安市户籍限购1套。


5.限价政策:这一条主要针对新房市场,2017年“9.13限购”第四条规定,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控。


6.意向登记、公证摇号:这一条也是针对新房市场,2018年“6.23限购”第七条规定,房管部门应建立统一的商品住房意向登记政策平台,由意向购房人通过该平台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系统同步向意向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反馈意向登记信息。第十、十一条规定,意向购房人少于可销售房源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组织售房;意向购房人多于可销售房源时,应按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为先后次序,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分别产生选房顺序号和选房家庭,并按顺序进行选房。


7.其他免除限制情况:①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以及申请退出的经济适用房不受产权年限的限制;②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购买自用住房不受户籍限制;③退伍转业、家属随军的落户家庭不受落户时间和年限的限制。



所以说,房子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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