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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4月11日,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佛山市推进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旨在加快推进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4月11日-19日。


为推动科技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推动佛山市农业农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特设立高水平广东省农业科技示范市建设资金(下称“专项资金”)。


在市院合作项目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项目主要包括农业高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农业科技研发、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4方面建设内容,并分别给予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是指,每年组建若干个佛山农业科技特派员团队,深入农业企业和农村基层,指导农业生产中的各种技术难题,提供科研成果、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服务。


农业科技奖补项目的扶持内容较多,例如,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涉农国家重点实验室、涉农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经广东省政府认定的涉农类省实验室,一次性奖补100万元;获得农业农村部授予的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按一等奖到三等奖的次序(贡献奖和合作奖不分奖励等级,按一等奖进行奖补),依次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等。


链接: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11号楼投资合作科,邮编:528000


(二)电话:0757-83281463


(三)电子邮件:tzhzk@fsny.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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