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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全面转向下,房地产企业如何利用税收筹划自救?

近期,随着一线城市深圳发布最严限购令后,某些城市比如南京也开始跟进,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南京房价涨幅还未到媒体聚焦的程度,甚至不如杭州。而从事房地产的朋友们都比较清楚一线城市只有深圳的房价是上涨的,从深圳的最严限购令到南京的跟进说明了一个事实:在近期国家坚决不允许房价的上涨,需要给楼市继续降温。


究其根本原因则是由于yiqing和中美之间的种种摩擦让我们意识到:有的路,不得不走。我国也给出了未来经济发展的新路线:以国内经济循环为主、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双循环发展。而经济内循环和楼市其实是相互冲突的,具体原委大家可以网上了解一下,所以现阶段我国选择房地产作为经济手段其实对于房地产行业是一次比较大的冲击。

那对于本来税种繁多、税负繁重、分阶段纳税的房地产企业,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来实现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呢?


其实可以通过税收洼地来解决这些难题,在税收洼地内成立有限公司或分公司,分流一部分业务到税收洼地的这个公司,然后在这里缴纳的每一笔税款都能获得30-70%的政府税收奖励,不必改变企业的经营地址。还可以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与原公司开展业务往来,享受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后税率3个点。

所以在未来我国经济发展基本定调的情况下,曾经帮助国内建设和积累资本的房价会慢慢的降温,将更多的资源倾斜于科技和培育国内消费市场,在此残酷的现实情况下,希望房产企业能够从自身入手,早做税收筹划!更多税收政策可关注:《税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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