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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务筹划有哪些(税务筹划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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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的减免税项目,除税法规定外,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不得规定。(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即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初级农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初级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社会购买的古旧书籍;(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六)加工、装配、补偿贸易进口设备;(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残疾人用品;(八)自行销售的自用物品,是指《增值税条例》第十六条所称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游艇、摩托车、汽车以外的供他人使用的物品。1)校办企业生产的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的应税货物,免征增值税。2)物流食堂提供餐饮、植物油、蔬菜等,并免征增值税。其他的(如毛巾和肥皂)则要缴纳增值税。定理:只要是免税的,就没有扣减的问题!! 3)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类,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和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计征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立即计征并予以退还。(算法:实际增值税/年销售收入__3%增值税,不一定退还14%,因为应纳税额不确定)4)小型化肥厂只能享受一次性免征增值税。(注意对生产设备的要求)(五)除经中央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外,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


2.2021年增值税优惠政策相关热点问题解答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出台增值税优惠政特点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近日,总编收集整理了12366热线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相关问题解答。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张长长的照片吧!原件来源:华联标志什方诚信、直属纳税园区、有限公司纳税申报及个人独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审批、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如果您想咨询税务筹划方案


3.小规模增值税1%优惠政策 是怎样获得收益的?


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实行1%的优惠税率。例如,他们提供一项服务,收入为100元,哪些其不含税营业收入为:100元/(1+1%)=100/1.01=99.01元。


4.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由于不允许扣除进项税,购进时进行如下处理:借项:库存商品(原材料)贷款:应付账款(货币资金账户)出售时借项: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款:主营业务收入贷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结转成本借记: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盘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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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国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优惠的税收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优惠的税收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促进科技进步和重大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中对特定纳税人和纳税人给予鼓励和照顾的特殊规定。例如,免除全部或部分应缴税款,或按已缴税款的一定比例退税,以减轻税负。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一些特殊地区、行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从2011年开始,支持和促进就业的新税收优惠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有。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不断完善支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筹划就业规模的扩大和就业结构的改善,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适应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通过创业促进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在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通知》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重点支持主营业务。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积极支持个体创业者创业。


二是扩大主体创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与之前针对特殊群体确定的主体创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相比,新的主体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界定,是以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基本条件为依据的。将城市少数民族贫困群体扩大到将所有人纳入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


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重点就业群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册劳动年龄失业人员全部享受新的就业税收优的惠政特点策。在里面。同时,为了支持和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创业,还将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主要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


三是保持原有的优惠政策。继续实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那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从事个体经营,每年限制每户8000元在三年内将扣除反过来从实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应支付个人所得税。


对于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经营主体,新增岗位中,当年新录用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营业税、


6.农业机械销售都有哪些免税政策呢?


1. 农机批发零售目前不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只适用于增值税。


2. 根据财水[2001]113号第1条第4款规定,从事农机批发零售的企业,无论国家是否给予补贴,均可免征增值税。(生产和销售农机的工业企业不可避免)


3.企业可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相关申报手续。


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也就是说,农业机械在农机厂销售时,按13%的税率征税。各级各类农机经销机构(企业)转售从生产单位购进的农机,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增值税是对农业机械的生产征收的。


7.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哪些免税政策?


农业企业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包括:


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 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3.农业机械化养殖、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畜禽、水产养殖、疾病防治等收入,免征增值税。


4. 单位和个人承包(租赁)农业生产土地、水等所收取的承包费(租金),免征增值税。


5. 向农业生产者转让人工用材林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增值税。


6. 从事农林产品种植、养殖和初加工的重点龙头企业取得的收入,指的是“注意征收企业所得税由国有农业企业和机构”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Cai水子[1997]]49号),为了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速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所得税前对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扣除办法,按照财政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事项的通知》(蔡公字[1996]41号)、国家税务总的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水宗宗[1996]152号))的监管。全国投资收入税收抵免政策需要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按照“通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印刷和分发企业所得税的临时措施国税《国产设备技术改造投资信贷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实施。


7. 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种树、育苗和林产品初级加工所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植树的范围,林木种子、种苗和初级加工的森林产品确定按照“通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国有农业企业和机构”(Cai水子[1997]号49)。


8.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村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水字[1997]49号),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1)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核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


(2)生产经营周期有符合《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经营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三)从事农林产品的种植、养殖和初级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开核算。此外,重点龙头企业控股子公司直接持股50%以上(不含50%),且符合前三项规定的,可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9. 渔业企业优惠政策:


(一)取得农业部颁发的《中上层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不从事中上层渔业经营的中上层渔业企业取得的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取得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捕捞许可证》的渔业企业,其近海、远海捕捞所得,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近海、内水渔业经营所得,以所得为准。


8.房地产企业该交哪些税?


1. 房地产开发企税务业涉及的税收主要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哪些附加、土地升值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


1. 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房地产取得的营业收入在我国征收的一种税。计税依据: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一切价格及加价费用。应税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无形资产转让”一项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分项征税;(二)销售不动产,适用百分之五的税率;(3)承销商包销,应按“服务行业-代理行业”征税。(四)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和竣工后房地产的租赁,按“服务业-租赁业”纳税。计算公式=营业额适用税率


2. 城建税:在营业税等流转税的基础上,按地区分别征收7%、5%、1%的城建税。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征收教育附加。


4. 土地增值税: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转让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计征。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应缴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快算扣除额快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金额=房地产出让收入总额-扣除工程款。扣减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旧房旧楼的鉴定价格;税收;额外的扣除。


5. 房地产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房地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以房地产原价(估价)为基础,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地产原值(估价) (1-30%) 1.2%。


6. 范围内的土地使用税:城市、县镇,有机城镇和工矿区,与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税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并根据规定的税额计算,每年计算,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税收。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该企业建设的商品房自用、租赁、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房屋使用或者交付后一个月起计征城市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


7. 城市房地产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港澳台同胞在房地产原有价值的基础上征收的一项税收。税务城市房地产税按房地产原值计算,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地产原值税率(1-30%)。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根据企业的地理位置、地理距离、地理位置的繁华程度和基础设施的改善程度,征收的使用土地的费用。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适用的土地使用费单位标准确定。应缴土地使用费金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单位标准。


8. 印花税:是一种凭证税,是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的各种凭证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征收的一种具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它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类型。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9. 契税:契税是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和房屋所有权时,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承担单位征收的一种税收


以上关于介绍:税务筹划的特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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