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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赠与房产再出售新规定2019不收税)




下面来看看小伙伴都问了些什么问题吧~




Q:老师,我女儿在校大学生户口在郫都学校,想买龙泉或双流的房子,摇号有机会摇到吗?如果父母名下有贷款,会影响给孩子担保吗?






A:您好,您的问题已知悉。




1、根据成都限购区域购房资格的规定,依靠户口购房,需要落户两年。




2、如果您在郫县落户满两年,则具备以下区域的购房资格:五城区、高新西、近郊五区、三圈层。




3、关于父母担保购房,您可以咨询一下12345市长免费热线。




Q:你好,我现在是高新西区社保满两年,天府新区人才落户未满一年,购买新房时属于第几顺位呢?






A:您好,根据社保与户口不在同一区域的购房资格认定,如果您是刚需,落户还不满两年,则可根据项目的具体区域,符合刚三、刚四的认定标准。如果您是普通,不存在顺位要求。




Q:摇号第一次进了摇号池,但是在最后几名,楼盘留了几个大户型。买不起,放弃了。如果我第二次又摇到了又放弃了,就取消刚需资格变为普通资格吗?






A:您好,根据成都市最新购房摇号政策,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结束,且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放弃已购房源的,则会纳入购房登记系统记录,12个月内累计放弃已选购房源达到2次的,自其第2次放弃起,12个月内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Q:夫妻双方在省外有一套房,有贷款。女方户口在天府新区满2年,男方户口在省外,请问算刚需还是普通呢?






A:您好,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具有购房资质,就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在大成都限购区域内购房。根据您的情况,女方户口在天府新区满两年,已经拥有成都购房资格。只要名下在大成都范围内无房,便是刚需的购房资格。




Q:高新南区社保10年,崇州户口崇州有一套房,只能算是普通资格吗?普通资格可以参加摇号吗?如果可以参加摇号有没有可能摇中呢?






A:您好,了解到你的情况,由于您名下有房,只能算是普通资格,可以参加登记报名,若复核通过,则可参与摇号,摇号是否摇中,是公平的概率问题。




Q:赠与房产再次出售时,限售3年是以原产权计算还是赠予后计算






A:你好,可以再次赠与或卖出。但距离上次赠与时间需要满三年,符合满五唯一条件可免个税,如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卖出时需要缴纳20%的个税。




Q:夫妻双方均是成都集体户口,丈夫是高新刚一,妻子是天府新区刚一,购买天府新区房子时,妻子是主购房人,丈夫是共有人,那么顺位是怎么算的呢?






A:您好,妻子是天府新区刚一资格,也就说妻子拥有天府新区户口及天府新区社保。夫妻以家庭为单位在天府新区购买房子时,也是刚需第一顺位。




Q:社保5年,户籍在龙泉,社保最后2个月在龙泉,没有住房,想买在龙泉,请问我是刚需加第一顺位嘛






A:您好,您在龙泉买房是刚需第一顺位。户口和社保在同一个区,理所当然是第一顺位。




Q:现有住房两套(天府新区和双流各一套),卖掉双流的一套房后,是否就能具备双流的购房资格?






A:您好,新政后,单身居民在大成都没有住房的前提下,可以凭社保或者户口资格在11区和2新区新购一套住宅,也可以在三圈层新购住宅(不限套数);




两人以上成都家庭(夫妇中一人是大成都户口)在大成都没有住房的前提下,可以凭社保或者户口资格在11区和2新区新购两套住宅,也可以在三圈层新购住宅(不限套数);




两人以上非成都家庭在大成都没有住房的前提下,可以凭社保资格在11区和2新区新购一套住宅,也可以在三圈层新购住宅(不限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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