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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考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属于社会保险的是)



农民姚某于201638日进入红海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红海公司也未给姚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姚某向社保机构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同年128日,姚某以红海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辞职。经查,姚某的工资属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额。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姚某自2016年3月8日起即与红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B.红海公司自2016年4月8日起,应向姚某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C.姚某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D.姚某就红海公司未缴养老保险费而发生争议的,可要求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保费征收机构处理



第二道:来自卷一 73.多选题


关于集体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尚未建立工会时,经其2/3以上的职工推举的代表,可直接与公司订立集体合同


B.乙公司系建筑企业,其订立的行业性集体合同,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即行生效


C.丙公司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全体劳动者,不论是否为工会会员,均适用


D.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丁公司工会与公司协商不成时,工会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道:来自卷一 97.不定项选择题


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


当该公司裁员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B.应优先留用与本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C.不得裁减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的女职工


D.不得裁减非因公负伤且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第四道:来自卷三 37.单选题


马迪由阳光劳务公司派往五湖公司担任驾驶员。因五湖公司经常要求加班,且不发加班费,马迪与五湖公司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关于本案仲裁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


B.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和阳光劳务公司为被申请人


C.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阳光劳务公司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马迪和阳光劳务公司为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



题目罗列完毕,你的答案写下来了吗,准备好,下面请和小编一起进入解题分析哦......




小编的参考答案和分析:


第一道答案:ABD


A.选。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B.选。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能有人会说,不是最多支付11个月吗,答案是不是不严谨?但题目中劳动者同年12月8日就辞职了,所以这个答案没问题。


C.不选。理由:《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姚某和红海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D.选。理由:《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双方的劳动关系提出异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明相关事实后继续处理。



第二道答案:CD


A.不选。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B.不选。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所以集体合同不是备案后即行生效的。


C.选。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所以,不论是否为工会会员,都适用。


D.选。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道答案:B


A.不选。理由: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员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说法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B.选。理由:见上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优先留用。


C.不选。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如果满足连续工作15年,但不满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这个条件的,不属于此条中的不得解除对象。


D.不选。理由:见上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法律规定是“非因工负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题肢说的是“非因公负伤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一字之差。一般“因公负伤”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而言。“非因公负伤”,从法律概念的外延上来说,小编认为可以包括“因工负伤”,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得解除的条件是“因工负伤且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那么如果工伤但没有影响劳动能力的,自然就不属于该法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的解除限制情形了。



第四道题答案:B


理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所以马迪是申请人,用工单位五胡公司和派遣单位阳光劳务公司是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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