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
▲广西纪检监察网官网截图
一、扶贫工程项目中收受财物
三江侗族自治县原副县长潘义海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在扶贫产业道路等工程项目上,为多名工程承包商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267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167万元。
2019年8月,潘义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危旧房改造中为他人谋利
2013年至2016年,黄耀庚在任百色市百林林场党总支部书记、百林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项目业主评委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施工单位承揽百林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提供便利,收受钱款共计45万元。
2014年至2017年,骆荣泰在任百色市百林林场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临时占用林地、木材购销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共计65万元。
2019年8月,黄耀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骆荣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黄耀庚、骆荣泰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救灾款
2014年至2015年,岑溪市诚谏镇人民政府,诚谏镇大新村、大良村、石桥村、陀村村、美和村因受灾严重,向岑溪市民政局申请资金,岑溪市民政局先后七次下拨救灾资金、共计108万元到诚谏镇民政资金账户。
霍健新作为诚谏镇副镇长,利用分管民政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为该镇民政办和上述村采购救灾物资的过程中,通过委托他人或亲自组织采购救灾物资,开具购买救灾物资发票共计105.97万元进行报账,实际采购救灾物资金额为84.14万元,从中套取救灾款共计21.83万元。
2019年7月,霍健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失职失责:已故人员仍能领补贴
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黄安用在任德保县东凌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民政助理期间,在负责东凌镇民政工作中,没有认真组织开展民政对象摸底排查工作,未能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民政对象自然死亡人员信息,致使该镇130名民政对象死亡后,信息没有及时收集上报德保县民政局进行核减,造成民政部门继续向此130名已死亡对象发放高龄补贴、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民政补助共计8.7118万元。
2019年7月,黄安用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
2015年1月至12月,陈晋任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海城分局局长期间,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城分局在开展活动筹备协调会、座谈会等16项工作或活动后,组织单位职工到本地区酒楼就餐,共开支16笔餐费合计2.4698万元,其中陈晋参与2次就餐。
上述16笔餐费分别以会议费、误餐费等名义,经陈晋签字审批同意后在单位公款报销。2019年6月,陈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违规接待,转嫁开支费用
张奎担任合浦县曲樟乡南城村委主任期间,2014年以来南城村委在清洁乡村、脱贫攻坚及村委日常工作中,张奎利用村委公用经费多次组织村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以误餐名义在村委饭堂就餐,并通过虚开村委会议补助费及汽车燃油票等方式,冲账报销就餐费用。
据统计,2014年12月至2017年1月,冲销开支餐费共计3549元,其中虚开会议费2100元,虚报汽车燃油费1449元。2019年10月,张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以售奇石为名,变相受贿
2010年10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志雄利用职务便利,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黎某某适用缓刑提供帮助,以出售6块奇石的名义,变相收受黎某某家属通过第三方送给的现金96万元。此外,吕志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7月,吕志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违规公款购买、收受名贵特产
2013年4月,大新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冠海违规利用公款购买2件红木工艺品茶壶、30盒铁皮石斛等礼品用于送礼,共计花费7.35万元。2017年春节,赵冠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林某某高档香烟2条、高档白酒2瓶。此外,赵冠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9月,赵冠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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