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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工商银行开户行(江苏省盐城市工商银行开户行)

1、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所需资料及缴费标准。


参保范围:在法定劳动力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0岁)的本县居民(含城镇、农村户籍),或在我县灵活就业的县外户籍人员,都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资料:持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张。可以代办。县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我县灵活就业的证明材料。缴费标准:养老保险属省级统筹,其缴费标准按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当年的缴费基数,可以按缴费基数的45%-100%其中任一比例(从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依次调整为45%、50%、55%和60%),乘以20%的费率计算。办理地点: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社保局一楼大厅企保征收股。






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外地缴费10年以上,且在户籍所在地有参保记录的可以转回户籍所在地;若参保人员在外地缴费10年以上,到达退休年龄且未在户籍地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应将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确定为待遇领取地;在外地缴费不满10年的,可以申请转回户籍所在地或上一个缴费已满10年的社保经办机构(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一并转移)。办理转移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等待办理。办理地点:县社保局一楼大厅企保征收股。


咨询电话:0816-7120400。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将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得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原有关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通过一次性补缴费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已停止执行。办理地点: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16-7224326。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申请变更缴费档次?


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本人或代办人应于每年年度缴费前,持有效证件到辖区所在地社保中心申请变更,每年只能变更一次,未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缴费档次执行。已足额到账年限的缴费不能进行档次变更。


咨询电话:0816-7224326。


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如果是2011年7月1日(社保法执行时间)之后参保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缴费不足15年,只能继续逐年缴费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是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若继续逐年足额缴费满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按当年的缴费标准补足15年办理退休手续。因此,要想在法定退休年龄就能按时办理退休手续,你应及时参保(女35岁之前、男45岁之前),并每年及时缴费。


咨询电话:0816-7120400。







6、病残津贴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


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由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办理所需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三份,(3)劳动能力鉴定表。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办理,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地点:县社保局一楼企保待遇支付股。


咨询电话:0816-7228640。


7、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手续的条件及所需资料。


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2)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所需资料:(1)正式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户口本原件,(2)个人参保档案及缴费票据原件(企业职工需提供个人参工档案),(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三份,(4)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5)退役军人需提供军龄认定表。要求本人办理。办理地点:县社保局一楼企保待遇支付股。


咨询电话:0816-7228640。







8、社保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


本县居住领取待遇人员,自主选择到居住地附近的社保中心或县城社区,使用以“人脸 虹膜”认证系统进行认证,对因高龄、瘫痪、残疾、重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人员,实行常态化的上门认证服务;居住在省内县外的人员,在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省级认证平台进行异地协助认证;居住在省外的,联系盐亭县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已公布在盐亭县政务网站)采取邮箱认证、微信视频认证;国外(境外)居住人员,到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邮回盐亭县社保局。居住在我县境内的外地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到公布的协助认证网点进行异地协助认证。


咨询电话:0816-7228640。







9、未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计发及所需资料。


死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按政策规定应火葬而没有实施火葬的不发),(2)一次性抚恤金,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个月计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标准计发。不足1年按1年计算。(3)个人账户储存额。办理所需资料:(1)死者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施土葬的需提供死者所在村(居)出具的死亡时间证明),(2)死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办理人(死者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地点:县社保局一楼企保征收股。


咨询电话:0816-7120400。


1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计发及所需资料。


死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按政策规定应火葬而没有实施火葬的不发),(2)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前月工资标准的8个月计发,(3)个人账户余额。所需资料:(1)死者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施土葬的需提供死者所在村居出具的死亡时间证明),(2)死者身份证、养老金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3)办理人(死者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地点:县社保局一楼退休管理股。


咨询电话:0816-7228640。







1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满15年后,继续缴费有啥好处?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满15年,是领取退休待遇的必备条件之一,是最低缴费年限标准。如果你缴费满15年后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继续缴费。退休待遇的多少,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缴费比例有直接关系,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个月,退休待遇都会增加。国家养老保险政策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12、哪些退役军人需要进行军龄确认,需要哪些资料?


国家政策规定,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其军龄视同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因此,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军龄确认。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2)县武装部出具并盖鲜章的本人入伍登记表和退役登记表复印件各2份;(3)县民政局出具的服役证明。办理地点:县社保局二楼内审稽核股。


咨询电话:0816-7229160。







13、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新的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1)参加哪种养老保险。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现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职工养老保险),逐年缴费至符合条件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征地时男满46周岁、女满36周岁,按年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仍不具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原则上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征地时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且从未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纳入职工养老保险。


(2)养老保险补偿费的筹集。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根据批准征地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以批准征地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以20%的比例,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补偿1年的办法,一次性筹集最多不超过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补偿费。


(3)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范围:征地时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和征地时男满46周岁、女满36周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至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标准:按被征地农民达到享受生活补贴条件时领取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当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5年、指数0.6的参保人员计发的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间的差额确定,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相应增减。 (4)职工养老保险费代缴。被征地农民不再通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民政府用筹集的养老保险补偿费,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逐年代缴核定年限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超过核定年限的由被征地农民自己缴纳。







14、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哪些好处?


为了保障从业民工的合法权益,政策规定所有施工企业(包括水利、交通、建筑)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1)施工企业可优先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工程造价申报,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后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对整个工期的全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发生工伤都有工伤待遇保障,能规避企业风险、解除企业后顾之忧。(2)施工企业民工个人不缴费。(3)施工企业民工发生工伤可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工伤保险待遇。提醒:为了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请施工企业从业民工监督企业为你参加工伤保险。


咨询电话:0816-7120400。


15、什么是工伤?发生工伤后怎么申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两人以上证明材料(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诊断证明。


咨询电话:0816-7226335。







16、社会保障卡相关知识。


社会保障卡的功能:基础记录和查询应用、社会保险应用、就业服务应用、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应用、金融服务六大功能。我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银行、市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社会保障卡的办理: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在约定的合作金融机构中选择1家银行进行办理。激活:参保人员领到社会保障卡后,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就近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社保功能激活(也可同时选择激活金融功能)手续后,即可正常使用。也可到参保地社保局单独激活社保功能。挂失:持卡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金融机构网点柜台办理正式挂失。补换: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填写《绵阳市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表》,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指定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17、防范打击社保欺诈行为。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或待遇的,属于违法行为,涉及金额5000元以上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社保欺诈行为主要表现:1.丧失社保待遇享受条件后继续冒领的;2.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3. 虚构事实真相、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保待遇的;4. 假借社保经办机构或工作人员名义实施诈骗的。对社保欺诈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举报电话:7222233 7226113。







18、以骗取社保基金为目的的13种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1.虚构劳动关系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社保待遇


2.虚构、伪造、非法更改证明材料,违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骗取社保待遇 3.参保人违反政策规定,有意隐瞒事实,重复领取社保待遇


4.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骗取社保待遇


5.伪造或冒用他人社保卡(证),骗取社保待遇


6.丧失社保待遇享受条件,有意隐瞒实情,继续冒领或享受社保待遇


7.隐瞒、编造病史,伪造、非法篡改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病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用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8.虚假住院、挂床住院、冒名住院、分解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9.虚记费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药品、套靠医疗保险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10.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纳入社保基金支付,骗取社保基金


11.虚构事实真相、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违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2.非法更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13.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死亡或丧失享受资格,有意隐瞒实情,继续冒领供养亲属抚恤待遇。


19、假借社保经办机构名义,以骗取参保单位和个人财物为目的的四种常见社保诈骗手段。


1.以领取社保补贴为名义发送短信,诱惑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拨打“社保机构”的电话咨询,然后诱骗身份证号码及银行账号实施诈骗。


2.以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欠费被冻结为名,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引诱参保人员利用自动取款机进行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3.冒充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优惠”的参保政策为名,通过电话诱骗参保,到银行转款实施诈骗。


4.假借社保经办机构名义,伪造虚假文件向参保单位及个人发放,以社保基金账户变更为名,要求参保单位和个人预交社保费,直接将资金转入某银行账户实施诈骗。







20、社保经办机构温馨提醒您


1.不法分子常利用专业改号软件,将来显号码改为“ 51212333”、“051212333”等,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一公益服务专用号码“12333”极为相似,容易使参保人员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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