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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歙县支行的开户行行号(徽商银行黄山徽州支行行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见附表)


出让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起始价


(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其它


歙(2020)15号


桂林镇黄荆渡


A区块10004.6(合15亩)


B区块29150.84


(合43.73亩)


A区块(商务金融用地)


B区块(住宅用地)


商务金融40年


住宅70年


1.5≤A区块≤1.8


1.0≤B区块≤2.0


1951.58


1600


详见规划意见


歙(2020)22号-1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3218.51


(合约4.83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10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5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1333.33


(合约2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4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7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993.31


(合约1.49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3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8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2007.31


(合约3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6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9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4007.94


(合约6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12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10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667.82


(合约1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2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12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882.85


(合约1.32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3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13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5333.33


(合约8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16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15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4666.67


(合约7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14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17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1200


(合1.8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4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20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997.71


(合约1.5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3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21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1002.68


(合约1.5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3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歙(2020)22号-22地块


郑村镇向杲村


1347.16


(合约2.02亩)


工业用地


50年


≥1.0


147


4


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


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


基础设施:按现状出让,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出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地块内若有地下管道、线缆等,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迁移,并承担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1、歙(2020)15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须直接或间接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两年以上(竞买人提供相关材料报县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科商经局审核,凭审核意见参加竞买)。


2、歙(2020)22号-1、5、7、8、9、10、12、13、15、17、20、21、22地块竞买人须为慈张线拓宽改造项目拆迁牌边小企业安置户,申请竞买时须提供相关拆迁安置协议。


同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人及其股东,其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处理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申请: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等违法行为的;③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⑤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的;⑥有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行为的;⑦被各社会信用系统列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限制或禁止其竞买国有土地的;⑧其他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建立竞买人信誉档案,根据报名报价情况、出让金缴纳及违约情况、不良竞价情况及供地后开发建设情况,将分别作出失信记录、违约记录、不良记录和优良记录,并定期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加收罚金、收取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解除出让合同等。


四、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 下载)。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可于2020年6月18日8时至2020年7月15日11时前,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办理用户登记(咨询电话:0559-6527518),然后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本次出让活动只接受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


竞买申请者,须在黄山市公共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上传下列资料办理竞买手续:1、竞买申请书(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公司须为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2、申请人有效证明文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3、委托他人竞买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4、竞买保证金已支付进账的凭证;5、自有资金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8、歙(2020)15号地块提供县开发区和县科商经局的审核意见;9、歙(2020)22号地块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须原件上传,所有网上报名资料的原件于本地块挂牌现场会时提交复核验证。


五、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在2020年7月15日11时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保证金缴入公告中的账户。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名人在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审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0年7月1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在系统中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场地点设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紫阳路19号歙县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挂牌现场活动时间定于2020年7月17日9时。


挂牌时间为: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7日;


报价时间为:8时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7时00分止(其中2020年7月17日报价时间为8时至9时);


七、注意事项


1、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如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范围、界址权属以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对虽已报名登记但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的也不予退回竞买保证金。


4、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5、本次出让成交价格不包括税费,税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6、歙(2020)15号土地竞得人须在A地块成立符合智能制造方向的国家级研发机构,或设立取得政府部门备案的国家级研发机构的分支机构,并有团队进入实际运作。A地块主体建筑地下工程全部结束后方可启动B地块建设(A、B地块地下工程同步施工亦可)。A地块主体建设工程量达到50%以上,且B地块达到预售条件(详见附件开发区相关销售要求),方可办理B地块预售许可。竞得人须在A地块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1.8万㎡的商业建筑(业态为研究院和展览中心),自持比例不少于50%(其余部分须整层转让),竞得人在B地块中自持比例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0%。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在签订出让合同时须与县开发区管委会同时签订开发监管协议,在开发过程中落实该项目相应开发要求。


7、歙(2020)22号地块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随地块一并转让,但不纳入地块出让起始价。


八、其他


1、地块咨询联系人和电话: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先生、洪女士 0559-6537675;


2、报名受理联系人和电话: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方先生 0559-6527518


网址(报名申请及出让文件下载):http://ggzy.huangshan.gov.cn/


3、收款人为: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行和帐号分别为:


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1310094029000029176 中国建设银行歙县支行: 34001699108053001942


中国银行歙县支行 :182703745481 中国农业银行歙县支行: 12762001040007425


歙县农村商业银行:20000216209910300000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歙县支行:10028309208001000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2210201021000008723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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