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乌兰察布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失信人名单)

乌兰察布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深入贯人名彻落实中共中企业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决胜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察布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惩戒集宁区督促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企业失察信被人名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我院决定对执行案件中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能力履行但消极履行、失信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乌兰的28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企业名公布。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和高铁等交通工具、住宿宾布市馆饭店、购买不动产、租赁高档办公场所、旅游度假、办理银行贷款、购买理财产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高消费及其他消费;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国企业高管、事业单位负严重责人;入党、入伍、招录公务人员(包括子女);在政府采购、招标失信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资格准入、从事特定行察业或项目、资质认定等方面均受到限制。


对于已企业名公布的失严重信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察布违法书确定的义务、情节严重的,我院将依法予违法以罚款、拘留集宁区,构成犯罪乌兰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布市民群众积极举报被名单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


兴和县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名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