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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工商管理局官网(北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

近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一批干部处理情况


详情如下







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玉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玉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玉石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唆使作伪证,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下属送给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管理局项,跑官买官卖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受贿犯罪。




玉工商石身为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带头搞腐败,严重破坏当地公安系统政治生态,知法违法,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玉石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玉石简历




玉石,男,毛南族,1963年8月生,广西环江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0.09—1984.07 广西民族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4.07—1990.12 广西河池检察分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副科长助理检察员、刑检二科副科长、科长级检察员(其间:1985.03—1986.03宜山县检察院学习锻炼;1988.09—1990.07在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法律<检察>专业证书班学习);




1990.12—1993.05 广西河池检察分院副处级检察员、经济检察科副科长(其间:1991.07—1992.12挂任宜山县委副书记);




1993.05—1994.02 广西河池检察分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4.02—1995北海.08 广西东兰县委副书记;




1995.08—1996.02 广西东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




1996.02—2001.01 广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其间:1997.09—1999.07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1—2001.06 广西北海市广西公安局副局长;




2001.06—2002.03 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侦察员;




2002.03—2007.02 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侦察员;




2007.02—2007.08 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侦察员;




2007.08—2010.01 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侦察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兼);




2010.01—2011.08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08—2011.09 广西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09—2016.01 广西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01—2016.12 广西防城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12—2018.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8.11—2019.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严重违纪违法!柳州26中校长韦庆蓉被撤职





▲柳北区纪检监察官方微信截图




日前,柳州市柳北区纪委、监委对柳州市第二十六中学校长、副书记韦庆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韦庆蓉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宗旨意识淡化,党性原则缺失,利用职权,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韦庆蓉同志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经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心存侥幸,以身犯险,应予严肃处理。鉴于韦庆蓉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退缴违纪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以减轻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决定给予韦庆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其柳州市第二十六中学校长职务处分,岗位等级由专业技术岗位六级降为八级;其退交的违纪违法款收缴国库。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法官段书凡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根据桂林市监委指定,荔浦市监委对桂林市秀峰区人民管理局法院法官段书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北海段书凡利用职务便利,在审判工作中泄露工作秘密,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




段书凡身为共产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段书凡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其违纪违法所得财物予以收缴。(桂林市纪委监委)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平接受监察调查








据桂林市监委消息: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平涉嫌严重违法,目官网前正接受监察调查。(桂林市纪委监委)




除了通报一些干部接受审查调查的情况


还对在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


违法八项规定的案例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都进行了通报







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把抓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严肃查处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履职过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现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三江县原工商副县长潘义海在扶贫产业道路等工程项目中收受财物问题。潘义海在三江县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力,在扶贫产业道工商管理路等工程项目上,为多名工程承包商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267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收受167万元。2019年8月,潘义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百色市百林林场原党总支部书记黄耀庚、原场长骆荣泰在危旧房改造上为他人谋利问题。黄耀庚于2013年至2016年任百色市百林林场党总支部书记、百林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项目业主评委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施工单位承揽百林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提供便利,收受钱款共计45万元;骆荣泰于2014年至2017年任百色市百林林场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临时占用林地、木材购销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共计65万元。2019年8月,黄耀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骆荣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黄耀庚、骆荣泰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岑溪市诚谏镇党委原统战委员、副镇长霍健新套取救灾款问题。2014年至2015年,岑溪市诚谏镇人民政府,诚谏镇大新村、大良村、石桥村、陀村村、美和村因受灾严重,向岑溪市民政局申请资金,岑溪市民政局先后七次下拨救灾资金共计108万元到诚谏镇民政资金账户。霍健新作为诚谏镇副镇长,利用分管民政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为该镇民政办和上述村救灾物资采购过程中,通过委托他人或亲自组织采购救灾物资,开具购买救灾物资发票共计105.97万元进行报账,实际采购救灾物资金额为8广西4.14万元,从中套取救灾款共计21.83万元。2019年7月,霍健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德保县东凌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民政助理黄安用在民政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黄安用在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任德官网保县东凌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民政助理期间,在负责东凌镇民政工作中,没有认真组织开展民政对象摸底排查工作,未能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民政对象自然死亡人员信息,致使该镇130名民政对象死亡后没有及时收集上报德保县民政局进行核减,造成民政部门继续向此130名已死亡对象发放高龄补贴、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民政补助共计8.7118万元。2019年7月,黄安用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北海市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海城分局局长陈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5年1月至12月,陈晋任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海城分局局长期间,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城分局在开展活动筹备协调会、座谈会等16项工作或活动后,组织单位职工到本地区酒楼就餐,共开支16笔餐费合计2.4698万元,其中陈晋参与2次就餐。上述16笔餐费分别以会议费、误餐费等名义,经陈晋签字审批同意后在单位公款报销。2019年6月,陈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合浦县曲樟乡南城村村委会主任张奎违规接待转嫁开支费用问题。张奎担任合浦县曲樟乡南城村委主任期间,2014年以来南城村委在清洁乡村、脱贫攻坚及村委日常工作中,张奎利用村委公用经费多次组织村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以误餐名义在村委饭堂就餐,并通过虚开村委会议补助费及汽车燃油票等方式,冲账报销就餐费用。据统计,2014年12月至2017年1月,冲销开支餐费共计3549元,其中虚开会议费2100元,虚报汽车燃油费1449元。2019年10月,张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吕志雄以出售奇石为名变相受贿等问题。2010年10月,吕志雄利用职务便利,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黎某某适用缓刑提供帮助,以出售6块奇石的名义,变相收受黎某某家属通过第三方送给的现金96万元。此外,吕志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吕志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大新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冠海违规公款购买、收受名贵特产等问题。2013年4月,赵冠海违规利用公款购买2件红木工艺品茶壶、30盒铁皮石斛等礼品用于送礼,共计花费7.35万元。2017年春节,赵冠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林某某高档香烟2条、高档白酒2瓶。此外,赵冠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赵冠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8起典型问题,有的群众意识淡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甚至利欲熏心,向扶贫救灾资金伸黑手;有的作风不实,对负责工作失职失责;有的对党的纪律要求不敬畏不在乎,管党治党责任虚化空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名贵特产类物品仍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这些问题违背党的初心使命,违反党的纪律规矩,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开展专项整治工商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整治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释放监督常在、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牢记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严格遵纪守法,当好清正廉洁表率。




桂林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桂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队长吕兴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春节、中秋节,吕兴无任桂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期间,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共计33.28万元。此外,吕兴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吕兴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2.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唐维凯违规收受名贵特产和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9年春节,唐维凯担任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期间,收受他人赠送的2箱茅台酒及26万元礼金。2018年,其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高尔夫球活动。此外,唐维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唐维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桂林市纪委监委)




桂林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桂林市龙胜县林业局原副局长陈能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陈能愿在担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苗木销售、村屯绿化扶贫项目中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23万元。2019年3月,陈能愿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桂林市临桂区南边山镇钱村党支部副书记银邦亮私分挪用工程结余款问题。银邦亮任钱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分并挪用钱村村委老村2014年及2015年进村道路巷道及环村公路硬化两个项目工程结余款7.68万元,其中银邦亮分得1.2万元,并挪用0.98万元。2019年9月,银邦亮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桂林市纪委监委)




贵港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何剑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9年5月,贵港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专案组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时任平南县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地质环境储量股股长何剑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受辖区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礼金共1.8万元。2019年9月,何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贵港市纪委监委)




贵港市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桂平市中沙镇球地村党总支部书记朱德球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桂平市中沙镇球地村党总支部书记朱德球未经上级部门审批,也未经球地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私自分7次领取中沙镇球地村村民合作社信用社账户扶贫款19.65万元,其中4.65万元交由其儿子修路垫资使用。中沙镇党委发现后,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经多次动员,朱德球分2次将扶贫款退回球地村村民合作社账户。2019年7月24日,朱德球受工商行政管理局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贵港市纪委监委)




责编丨陈佳嘉


值班主任丨黄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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