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企业支付个人利息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税率)


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取得利息的个人应当劳务费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个税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除个人第企业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个人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付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个人所得税款利率劳务费计算的数额的企业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支付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税率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因此,公司因借款向职工支付的利息,必须取得利息发票,利息金额个税只要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利息算的数额,可以凭发票税率准予税前扣除。


对于出借人个人来讲,去税务大厅代开利息发票,缴纳代扣代缴增代扣代缴值税税率3%(今年1%增值税征收率),税务代开应的发票名目多为个人所得税“资金使用费”,另外需要交纳20%利息的个人所得税,支付方履行扣缴义务。现实中,个人(债权人)往往会要求企业(债务人)承担开票税费。如果由企业(债务人)承担税费,企业(债务人)只能将之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且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借:营业外支出—代交税费


贷:现金利息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